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12-30 11:49:55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 城市:上海
  • 颁发时间:2024-12-27
  • 发文字号:沪府〔2024〕72号
  •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2024-12-27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1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