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用体系 2023-04-17 14:05:37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城市:陕西
  • 颁发时间:2023-04-06
  •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23〕6号
  • 发文机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实施日期:2023-04-06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信用相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6日

陕西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质量,服出便利和实惠,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助力赋能。

  一、开展“放管服”改革创新试点

  围绕更好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试点,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范围、提升改革效能。

  1.“简政放权”领域重点围绕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多评合一”“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管结合”领域重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审管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服务”领域重点围绕涉企服务、政务服务、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方面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充分发挥事权集中优势推进集成高效审批,以优化流程、公开标准、规范审批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等,实现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持续压减。 

  4.对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情况实施“回头看”,对改革推进有力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对改革缓慢、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督查问责。

  5.各市、县要对标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按照“应划尽划”要求建立完善明确统一的事项划转承接目录,保证辖区内市、县两级划转承接事项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未划转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大厅办理,确保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大厅之外无审批。

  6.省级部门要围绕审批事项集中、人员配备、印章认可、文件制发、会议培训、空白证照、专业人才、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系统开放、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改革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

  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

  7.以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

  8.依法编制完成权责界限清晰的省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年底前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将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统一管理,并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一网通办。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精准开展省级事权委托下放

  坚持“简”字当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结合实际委托下放更多省级事权,逐步提高放权科学性和针对性。

  9.加强放权赋能工作研究,围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的赋权工作,研究解决赋权方式、赋权事项筛选及事项办理等有关问题,推动赋权更加科学、精准。〔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修订完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推动赋权事项系统数据开放。〔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根据市、县政府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等实际情况,逐一研判、精准放权,形成差异化、针对性赋权清单,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对委托下放事权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廉政风险。〔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公平公正监管

  优化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发展和监管、活力和秩序,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12.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监管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税务局、西安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逐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触发式监管等方式,确保管出公平和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中的审管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准厘清审管边界,完善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共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立足集成化、标准化、便利化,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推动企业开办更便捷、项目审批更高效、群众办事更方便。

  15.编制公布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之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优化整合一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高频事项“市域通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16.建设全省统一的涉企电子印章系统并加大推广应用,推进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应归尽归”。推进省级部门已建政务移动应用向“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整合迁移,新增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进行建设。

  17.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解决机制,实现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省级“秦务员”平台,统一实施评价,信息双向推送。

  18.试点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认定、定岗晋级。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改革,试点推行意见答复书面反馈。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

  聚焦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拓展服务内容、扩大事项范围,加快推进系统、数据、业务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整合,力争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是常态、“跑一次”是上限。

  19.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交房即交证等1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尽快实现全流程、全事项上线,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准确、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提高平台知晓率和使用率。

  20.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出新的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6月底完成新的一批事项业务梳理,10月底实现全流程上线运行,11月底评估总结。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扎实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有效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以数据要素化和要素数字化的协同发展带动经济社会数字化,不断增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能力,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21.深入实施《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数字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强化数字政府云网体系建设,完善“两地三中心”云网架构。

  22.建设省级政务大数据平台,建成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平台和运营协调指挥平台。优化推广“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持续拓展全省公务人员应用。迭代升级“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3.深入实施数字底座、数字平台、数字应用、迭代升级、数字安全等专项行动,打通“数据孤岛”、破除“数据壁垒”。

  〔省政务大数据局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4.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围绕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建立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重点任务清单并实行台账管理,督促重点工作尽快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加快《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落实见效,破除审批许可、要素获取等方面隐性壁垒。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行政合规证明改革。做好“秦信融”平台推广应用和延伸辐射,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拓展提升“陕企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建成“一站式”企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推送总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行政立法,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建设效能政府;强化行政权力约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细化举措,夯实职责,抓好落实。要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常态化落实好“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要求。要对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评比排名,结果作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任务考核依据。要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改革推进情况分别于7月31日、12月15日前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