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列字/文)6月30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重庆新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规划建设许可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被罚。
信息显示,重庆新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建设的华立·缙云山居二期(8、9号楼)项目,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做出处罚。处罚内容为:
1、对增建电梯未超规划许可计容建筑面积10.31平方米,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0.31平方米×1007.16元/平方米×10%=1038.38元。
2、对增建电梯超规划许可计容建筑面积的5.35平方米,处没收违法收入,金额为:5.35平方米×4700元/平方米=25145.00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渝城违建罚决字〔2022〕0057号,处罚机关为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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