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78.59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2.84%。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43.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06%;总成交面积319.7万平方米,环比上涨8.8%;成交金额471.7亿元,环比上涨81.1%;土地成交楼面均价747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4%;土地成交均价1475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66.5%。
政策动态:琼海购房需交社保证明,非海南家庭限购1套;杭州土拍竞自持物业不得销售、转让;福州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佛山顺德房价备案60天内不上调;江门鹤山市暂停向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房贷; “法拍房”纳入北京市限购范围。
新闻关注:政治局会议要求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加快形成房地产长效机制;住建部对失信被执行主体实行市场和行业限制、禁入;上海“加码”吸引外资,扩大开放金融电信等领域。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78.59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2.84%。一线城市北京出现下滑,跌幅一成,广州连续三周上涨,本周涨幅近五成,成交量明显回升。上涨的8个二线城市中,福州由于基数较小,涨幅高达252.50%,温州成交量突破20万平方米,环比涨幅达85.18%,长春、杭州涨幅也十分明显,均超过五成;三个下滑的城市成交量均为近期低谷,南京、南昌跌幅超过四成,济南连两周大幅回落,本周跌幅为-25.93%。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上涨8.22%。10城市环比上涨,温州以67.78%涨幅居首;5城市环比下滑,济南以-48.80%跌幅居首。目前市场环境还未企稳,典型城市仍处于调整期,月末成交量有所回升,但整体仍处于低位。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43.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06%。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10.3%,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199%。本周土地供应可造34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304.2%。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319.7万平方米,环比上涨8.8%。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20.8%,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58.1%。本周土地成交可造630.9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1.6%。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471.7亿元,环比上涨81.1%。其中经营性用地446.8亿元,环比上涨78.5%;非经营性用地24.85亿元,环比上涨143.5%。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747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4%;土地成交均价1475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66.5%。
【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4月24日,琼海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表示,在琼海市范围内,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嘉积镇行政辖区(不含官塘片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月24日,杭州市发布《关于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要求房企自持商品房屋用于出租的,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中进行注记“不得销售、转让”。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或转让,同时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4月24日,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福州各地严格执行商品房网签管理制度,同一批次房源应当在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全部公开销售,并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
4月25日,佛山市发文,要求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禁止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商品房销售、价外收费、一筹多认、非法金融、违规炒楼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27日,广东江门鹤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表示,对于本市居民家庭,首套房首付最低调至三成,二套住房首付不低于40%;并暂停向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将采取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召开会议,议定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北京市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纳入北京限购范围,竞拍者须符合北京购房资质条件。
【本周要闻】
政治局: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加快形成房地产长效机制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升级。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开放领域,改善投资者预期。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
住建部对失信被执行主体实行市场和行业限制、禁入
住建部制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指出,通过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失信被执行人列为日常监管重点,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以下统称失信被执行主体)等实施市场和行业限制、禁入措施。
上海“加码”吸引外资,扩大开放金融电信等领域
4月27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共33条措施,提出争取在金融、电信、互联网、文化、文物、维修、航运服务等专业服务业领域和先进制造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在总部经济发展方面,支持在沪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在制造业利用外资方面,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支持外资企业技术改造等。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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