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典型城市成交环涨4.58% 北京连续三周回升

2017-11-01 13:19:58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75.9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58%。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25.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7.2%;总成交面积214.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4.9%;成交金额348.6亿元,环比上涨117.6%;土地成交楼面均价746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42.4%;土地成交均价1621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34.4%。

  政策动态:德州新购住房证满两年方可交易;东莞严禁“商改住”;山东商品房自持部分不发放预售许可;天津率先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南昌出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冲抵贷款;长沙商品房销售摇号,前3天须发公告;海南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打击炒地行为。

  新闻关注:住建部表示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发改委、住建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9月份一二线城市房价环比基本止涨。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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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275.9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58%。一线城市中北京、广州成交量上涨,其中北京连续三周回升,本周上涨36.57%;深圳、上海下滑,上海跌幅超四成。7个二线城市成交量环比上涨,武汉涨幅超过五成,南京由于上周基数较小,涨幅达47.64%,但成交量不足8万平方,成都、南宁也明显上涨,涨幅分别为27.52%、24.03%,济南、青岛涨幅超过一成。5个二线城市下滑,杭州成交量大幅下滑,跌幅近四成,苏州、南昌、温州跌幅在22%-27%之间。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上涨15.12%。10城市环比上涨,北京以75.82%涨幅居首;4城市环比下滑,杭州以-36.76%跌幅居首。整体来看,十月典型城市成交总量低位徘徊,均不超过300万平方米。在销售量下滑的趋势下,企业步入年底冲刺阶段,或将小幅回调部分市场房价。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25.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7.2%。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64.6%,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40.4%。本周土地供应可造581.5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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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214.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4.9%。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16.4%,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67.3%。本周土地成交可造467.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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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48.6亿元,环比上涨117.6%。其中经营性用地344.4亿元,环比上涨134.1%;非经营性用地4.21亿元,环比下降67.7%。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746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42.4%;土地成交均价1621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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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德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把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作为首要任务,从2017年10月至12月,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各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不得超过2017年7月份商品住房均价。全市范围内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明确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东莞发文《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商业、办公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在商业金融用地上建设的商业、办公类建筑,应严格控制套内带独立卫生间的商业、办公单元的比例,带独立卫生间的商业、办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所有商业、办公总套内建筑面积的30%。在宣传、销售方面,开发商也需符合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

  山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除了盘活存量住房,还要适当新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对自持部分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自持期限内不准转让。此外,合法稳定就业、租房居住的外地人,可申领居住证或申请落户。

  10月24日,天津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除对原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内容进行修订外,特别新增了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内容,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

  10月27日起,南昌实行公积金新政,职工偿还贷款时不必再提前筹措资金,只要通过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就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冲抵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0月27日,长沙发布《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明确长沙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开发企业须提前7天向公证机构提出公开摇号公证申请,并提交公开摇号的具体规则和方案等材料;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拿出公示后的准售房源进行摇号销售,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发布摇号公告。

  海南发布《关于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有关用地手续的通知》指出,为加强和规范海南省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炒买炒卖土地行为,促进全省土地二级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用地手续。因依法转让房屋所有权、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及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以上三类情况可不列入暂停转让交易范围。  

  【本周要闻】

  住建部: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

  10月22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十九大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下一步住建部将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按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预计今年四季度全国房地产市场还将延续成交量增速回落、成交价格趋于稳定的走势。对于全年房地产市场走势,将保持目前平稳运行的态势。

  发改委、住建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包括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等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统计局:9月份一二线城市房价环比基本止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均下降0.2%。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和0.3%,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1个百分点。同时,一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继续回落。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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