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受假期和数据滞后影响,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明显下降

2020-10-14 14:47:49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40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01.9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6.5%,41周成交总面积200.4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3.61%。

  土地市场:40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128.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8.6%;总成交面积533.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5.5%,成交总金额337.6亿元,环比减少44.0%。41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40.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87.5%;总成交面积233.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6.2%,土地成交总金额130.3亿元,环比减少44.0%。

  政策动态: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印发,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探索;东莞印发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银川调控房地产市场,非宁夏户籍市内限购1套房;徐州新房一年内不能涨价、二套住房5-6年不可交易;绍兴颁布楼市调控新规,涉双备案、分期销售管理等。

  新闻关注:央行表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调查显示51.2%的居民预期下季度房价“基本不变”;前八月全国新开工旧改数量2.78万个,占年度目标70.7%。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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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国庆假期出游和统计数据滞后影响,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有明显下降,40周成交总面积301.9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6.5%,41周成交总面积200.4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3.61%。

  具体来看,40周北京、温州、惠州环比上涨,重庆统计数据暂缺;16座城市环比下降,嘉兴跌幅最大,下降84.7%,11座城市跌幅超过三成;武汉、成都成交量领先,分别为38.56万平方米、37.35万平方米,温州也超过30万平方米。41周杭州、南京环比上涨,重庆统计数据恢复,成都、嘉兴数据暂缺;14座城市环比下降,北京跌幅最大,下降85.80%,10座城市跌幅超过三成;温州、武汉、杭州成交量较为领先,超过25万平方米。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40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128.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8.6%。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1.8%,非经营性土地增加49.6%。供应总建筑面积2178.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7.6%。

       41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40.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87.5%。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81%,非经营性土地减少94.1%。供应总建筑面积303.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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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533.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5.5%。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8.9%,非经营性土地减少25.1%。成交总建筑面积975.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8.7%。

       41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233.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6.2%。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62.9%,非经营性土地减少44.4%。成交总建筑面积470.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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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37.6亿元,环比减少44.0%。其中经营性用地314.7亿元,环比减少46.07%;非经营性用地22.91亿元,环比增加11.5%。成交楼面均价336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3.6%;成交土地均价62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5.0%。

        41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130.3亿元,环比减少44.0%。其中经营性用地118.6亿元,环比减少62.3%;非经营性用地11.63亿元,环比减少49.3%。成交楼面均价276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7.7%;成交土地均价5575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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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及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等要求。方案表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

  东莞印发《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对安居房建设管理中的供应计划、配建原则、配建要求以及配建比例、监管协议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安居房面积标准,包括配建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最大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44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配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规定安居房的租金价格、销售价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改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6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银川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包括加大土地供应量、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及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八个方面。其中提到,银川市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

      徐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加强商品住房土地精准供应、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强化装修行为及装修价格监管、落地房地产金融政策、继续坚持商品房限制交易政策、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及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住房限制交易政策方面,徐州市区户籍居民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备案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徐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徐州市区户籍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绍兴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内容涉及严格执行“限地价、竞配建”政策,严格实行“双备案”制度,严格分期销售管理,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5个方面。其中新建商品住房“双备案”制度,须经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新开盘项目价格备案须综合考虑同区域内其他类似房源价格或“地价+成本”等因素,加推盘项目价格备案不得高于首次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

 【本周要闻】

  央行: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第三季度例会,强调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央行:51.2%的居民预期下季度房价“基本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对下季度房价,25.1%的居民预期“上涨”,51.2%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1.0%的居民预期“下降”,12.7%的居民“看不准”。未来3个月准备增加支出的项目时,居民选择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为:教育(30.9%)、医疗保健(28.1%)、旅游(21.6%)、购房(20.1%)、大额商品(18.9%)、社交文化和娱乐(17.5%)、保险(15.0%)。

       住建部:前八月全国新开工旧改数量2.78万个 占年度目标70.7%

  住建部统计显示,2020年1-8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8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约3.9万个)的70.7%;涉及居民539.97万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约700万户)的76.4%。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包括海南127.1%,宁夏108.3%,河北100%,甘肃100%,安徽98.4%;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则有广西53.1%,广东53%,湖北51%,四川49.3%,天津49%。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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