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403.5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0.19%。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669.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2.0%;总成交面积678.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4.2%;成交总金额380.5亿元,环比减少47.5%,成交楼面均价268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5.0%,成交土地均价560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8.7%。
政策动态: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部推动物企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资金投资;广州印发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指引;太原发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成都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宁波提高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南京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新闻关注:财政部长刘昆表示要把好财政支出关口;11月CPI同比下降0.5% 居住价格同比下降0.6%。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403.5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0.19%。一线城市中上海、广州、深圳成交量小幅上涨,北京持续下跌。其他重点城市中,6城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济南、大连涨幅较为明显,分别上涨29.02%、23.81%;9城市环比下降,嘉兴、温州成交量不足上周一半,分别下降59.64%、50.10%,南昌、重庆跌幅超过三成,成都、南京、东莞、惠州跌幅也较为明显。从成交量来看,武汉远高于其他城市,成交64.22万平方米,重庆、青岛、成都、杭州、广州成交面积在33-39万平方米之间。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增加0.11%。10城市成交量上涨,杭州以80.21%涨幅居首;9城市下降,济南下降62.92%,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669.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2.0%。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60.5%,非经营性土地增加8.3%。供应总建筑面积1378.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5.0%。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678.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4.2%。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35.2%,非经营性土地增加14.3%。成交总建筑面积1419.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5%。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80.5亿元,环比减少47.5%。其中经营性用地342.2亿元,环比减少51.0%;非经营性用地38.33亿元,环比增加51.1%。成交楼面均价268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5.0%;成交土地均价560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8.7%。
【政策汇编】
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要求,要整体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住建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提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包括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保障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积极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以企业未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为担保发行债券;鼓励商业保险、基金、信托、社保基金等资金投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率。
广州发布《关于印发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指引的通知》指出,严禁房屋权利人采取过激手段驱赶承租人。承租人未搬离之前,房屋权利人不应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过激行为强行驱赶承租人搬离房屋。承租人如遭遇强行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租人和出租房屋权利人正当权益遭到侵害的,可采取相关部门调节与司法途径等方式进行维权。
太原发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提及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为监管项目总预售款的40%,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须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中载明。预售人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监管账户内累计预售资金超过重点监管额度后,监管银行应告知监管部门、监管机构和预售人,预售人可自行提取重点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和偿还本项目贷款等。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预售人资质动态考核及信用评价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
成都发布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指出,预售款应当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对预售款监管实行银行专户监管制度,预售款监管额度与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并且对工程建设各进度节点上的预售款余额也进行了明确。
宁波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提出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为: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
南京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从机构登记和开业、房源发布、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收费、房屋安全、租金收付、行业自律、部门联合监管等八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其中包括规范租赁机构收费,经纪机构不得赚取租金差价、收取续约合同佣金。要求住房租赁企业等相关主体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隐瞒、欺骗或强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
【本周要闻】
刘昆:把好财政支出关口
12月11日,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要合理预计财政收入与支出,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影响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给长远发展留下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要针对影响经济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要依法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又指支持做好金融风险应对工作,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
统计局:11月CPI同比下降0.5% 居住价格同比下降0.6%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6%,同比下降0.5%。居住价格与上月持平,同比下降0.6%,其中租赁房房租环比下降0.2%,同比下降0.9%,水电燃料价格环比上涨0.3%,同比下降0.9%。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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