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61.7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0.19%。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438.6万平方米,环比增加55.8%;总成交面积482.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2%;成交总金额285.7亿元,环比减少32.7%,成交楼面均价315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9.5%,成交土地均价592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0.5%。
政策动态:云南全面放开城镇、城区户口迁移;深圳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苏州放宽落户限制,20%商品房人才优先购买;哈尔滨支持鼓励开发企业让利销售新房,预售资金只留存3%;海口购房推“一房一码”,禁止向无购房资格意向购房人收费;西安发布住房租赁试点方案 。
新闻关注:1-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965亿元,全国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7万个;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4.3% 。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361.75万平方米,环比微增0.19%。一线城市中广州、北京成交量持续上涨,广州涨幅明显,为84.91%;上海成交量明显减少,环比跌幅超过四成,深圳继续回落,本周再跌两成。其他重点城市中,7城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南昌由于基数较小,涨幅高达295.20%,其次重庆、青岛涨幅超过四成,南京、济南涨幅在一成上下;8城市成交量环比下降,杭州、苏州跌幅较大,分别减少62.40%和50.91%,惠州、成都也有明显下降。从成交量来看,武汉要高于其他城市,为54.2万平方米,其次成都超过40万平方米,重庆、广州、青岛在30万平方米以上。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减少9.2%。7城市成交量上涨,南昌以134.82%涨幅居首;12城市下降,杭州下降60.06%,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438.6万平方米,环比增加55.8%。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26.4%,非经营性土地增加90.8%。供应总建筑面积2703.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3.8%。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482.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2%。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45.5%,非经营性土地增加55.6%。成交总建筑面积906.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6.5%。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285.7亿元,环比减少32.7%。其中经营性用地262.4亿元,环比减少36%;非经营性用地23.24亿元,环比增加56%。成交楼面均价315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9.5%;成交土地均价592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0.5%。
【政策汇编】
云南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城区户口迁移政策,实施全省统一的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细化落户政策,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重点群体落户城镇。
深圳发布《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住房租赁”,不得超范围经营。加强对房源信息的发布管理,对房源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住房租赁企业不得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赁价格、加大企业资金断裂风险、侵害房屋权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住房租赁企业应充分意识到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方式进行市场扩张从而引发资金链断链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
苏州发布《姑苏人才“青春无忧”计划》,涉及落户门槛、租房补贴、人才优租房、创业项目补贴等18条举措。关于放宽青年人才落户限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即可“先落户后就业”。此外,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交满6个月以上社保的人员亦可申请办理落户。将扩大人才优购房规模,鼓励各地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不少于项目档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20%的比例,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
哈尔滨印发《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共计十四条扶持措施。对新建商品房销售下行压力较大的区及县(市),及时通报本地新建商品房库存量、销售量和下行压力等情况,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采取打折促销、团购等方式让利销售新建商品房。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项目实现项目签约网上审批,由原有每周召开审贷会,调整为单个签约项目随时提交,随时审批。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2月31日之前,纳入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只留存监管资金额度的3%。
广州公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其中所涉及闲置土地包括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和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有以下这两种标准:1、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比如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拿到的地块,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2、用地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无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价格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海口发布《关于规范申请购房资格的通知》,11月15日起,意向购房人可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购房资格码,申请到成功后才具备购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的权利。购房资格码有效期为60天,使用后即可生成购房合同。该合同“一房一码”,若资格码过期或再次购房,需要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码。要求房产企业、存量房(二手房)出卖人不得收取无购房资格意向购房人任何费用,若收取则视为违规交易。
西安发布《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统筹增加政策性租赁住房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纳入用地供应计划,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新建、改建租赁住房,按新建、改建面积给予奖补。
【本周要闻】
财政部:1-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965亿元
财政部数据显示,1-10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533亿元,同比下降5.5%。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5678亿元,同比增长9.9%;土地增值税5409亿元,同比下降1.2%;房产税2285亿元,同比下降5.2%;耕地占用税1030亿元,同比下降10.1%;城镇土地使用税1709亿元,同比下降6.0%。
1-10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645亿元,同比增长4.1%。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19亿元,同比下降15.8%;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9726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965亿元,同比增长10.1%。
住建部:1-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7万个
住建部数据显示, 1—10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万个,涉及居民687.35万户,新开工改造小区数已经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94.6%。其中,海南、安徽、江苏、河北、甘肃、山东、内蒙古、北京、天津、吉林、广西、黑龙江、青海、上海、辽宁、宁夏等16省份已全部开工;湖北(88.9%)、新疆(85.6%)、陕西(85.3%)、四川(84.9%)、山西(77.3%)等5省份进展较慢。
国家统计局: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4.3%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901亿元,同比下降5.9%。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76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比上月加快1.0个百分点。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498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78亿元,增长5.1%;商品零售34204亿元,同比增长4.8%;餐饮收入4372亿元,增长0.8%,9月份为下降2.9%。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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