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1%

2016-05-16 11:04:52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6年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46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264亿元,增长6.7%。

  2016年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67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46111亿元,增长7.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274亿元,同比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72亿元,增长10.9%。1-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8194亿元,同比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476亿元,增长11.0%。

  按消费类型分,4月份,餐饮收入2596亿元,同比增长11.6%;商品零售22049亿元,增长9.9%。1-4月份,餐饮收入10898亿元,同比增长11.4%;商品零售91772亿元,增长10.1%。

  在商品零售中,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590亿元,同比增长6.6%。1-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43361亿元,同比增长7.7%。

  2016年1-4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4140亿元,同比增长27.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419亿元,增长2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1%;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4%、15.7%和29.2%。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5年4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6年4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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