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开发商破产牵出虚假诉讼案

监督眼冷万欣 2024-06-26 09:46:03 来源:中房报

  2024年6月初,陕西劝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的债权人们拿到了期盼已久的《造价审核确认报告书》(以下简称《造价报告》)。

  至此,一场围绕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山水雅居住宅项目长达7年之久,致使该地产项目搁置的合同债务纠纷出现了转机。

  中房报记者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山水雅居项目搁置背后有着更复杂的成因,装修造价超过一亿元,异地仲裁疑云,种种波谲云诡的事件,比宝鸡市突如其来的高温更让人难以捉摸。

  地产项目搁置数年

  2024年6月11日,中房报记者前往宝鸡市下辖眉县山水雅居项目现场,该项目位于平阳街西段,太白路中段,一条太白路将山水雅居项目分成了东西两个区,两个区都被围挡,依然挡不住高层部分裸露的钢筋水泥建筑。

  西区已建成主体结构的楼群中央临太白街一侧,悬挂有“山水雅居”牌匾的正门在围挡之内格外显眼,东区则是在齐腰高的荒草之上,悬挂着眉县建筑公司山水雅居项目部的招牌。

  据公开资料,山水雅居一期规划建筑5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0%,绿地36%,一期总户数600户,停车位1000余个。东区设3个出入口,该片区内规划有27层公寓1栋,25 层酒店1栋,沿街设2--5层裙楼商业;西区设3个出入口,该片区内规划27层住宅(商住)楼3栋,沿街设2~4层商业。

  中房报记者在山水雅居项目现场看到,西区楼群的部分主体和沿街裙楼商业结构已经完成,东区的一栋主体也封顶,其中西区3号和5号楼的外立面已经基本完成,不过因为无法进入建筑内部,内部水电等设施完成情况并不清楚。

  据当年曾参与山水雅居项目建设的知情人士介绍,早在2016年年末,西区3号楼和5号楼已经完成了外立面、门窗、内部水电安装和除电梯外的消防工程,而且当时西区1号楼的二次结构已经完成。

  上述知情人称,导致山水雅居项目从拿地到施工,进而目前长期搁置的根本原因就是开发商劝业公司的资金链出现问题,而劝业公司的资金链问题背后,其法定代表人赵眉以及公司受益所有人郭眉有巨大的责任。

  混乱的施工

  据前述知情人介绍,山水雅居项目施工分包极度混乱。

  2012年11月12日劝业公司与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七建)签订山水雅居工程施工协议,并收取了300万元保证金,根据协议,山水雅居六栋楼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体及后期装修,工程总造价约2.04亿元,工程造价均价每平方米1700元。

  不过据前述知情人回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负责人郭某以该项目为由头,收取多个施工单保证金,交了保证金的单位人员无法进场施工现场混乱不堪,经常因抢工地而发生打架事件。

  另据当时工地管理人员回忆,该项目施工其间,由于项目被“一女多嫁”,导致众多交了保证金的人没活可干,很多人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2014年10月,陕西七建在完成1、3、5号楼封顶后停止施工。

  2015年7月9日,劝业公司又找来了二次装修队伍陕西明珠建筑配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公司)签订了山水雅居后续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并以保证金形式向其借款80万元,协议签订后,明珠公司进场施工至2016年11月6日,现场施工负责人与劝业公司郭眉因讨要工程款发生矛盾而停工,随即,该项目整体停工,在此期间3、5号楼地上装修部分并无其他工队施工。在相近时间段,劝业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与陕西宁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定了山水雅居西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此同时,劝业公司还与扶风县通达木材加工厂等多家公司签订了3、5号楼施工合同,并以不同方式收取了相应的保证金。

  直至2019年4月10日,劝业公司与渭南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渭南建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同样的配方,郭某以保证金形式向渭南建工项目负责人姚某借款200多万后,由渭南建工垫资完成了3、5号楼最后装修收尾工程,据姚某讲,他进入工地后不久,就有自称是勇捷公司的人与他联系,说他之前干的工程量,给他400万就退出,姚某并未同意。截至去年,渭南建工申报劝业公司工程欠款债权4000多万元。

  与此同时,明珠公司申报劝业公司工程欠款债权2000多万元,加上勇捷公司申请仲裁裁定的3、5号楼装修工程款2938万元以及数十个参与3、5号楼施工队伍的债权,山水雅居3、5号楼建筑总面积3.2万平方米,仅装修造价就超过一亿元,远超当初与陕西七建签订的全包建设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均价1700元每平方米的一倍以上。

  换言之,原本工程总造价在2亿元左右的地产项目,已经严重超出建设预算,资金链断裂的劝业公司也被拖入了仲裁进而破产重整的境地。

  真假施工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劝业公司的债权人看来,直接导致劝业破产重整的,就是劝业公司与陕西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勇捷公司”)的合同纠纷引发的债务危机。

  2022年7月中旬,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陕01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勇捷公司对被被申请人劝业公司破产重组申请。

  2022年8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发布公告,以(2022)陕01破33号之一决定制定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并提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劝业公司与勇捷公司的合同纠纷可以追溯至2015年7月9日。

  当天,劝业公司与明珠公司签订了山水雅居后续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山水雅居西区3、5号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协议》。

  2018年6月,勇捷公司与劝业公司的合同纠纷申请渭南仲裁委仲裁,后由渭南仲裁委调解裁定,劝业公司支付勇捷公司工程款4000万元及利息2000万元。

  裁定依据是劝业公司与勇捷公司签订的两份施工合同,分别为2014年7月2日签订的《山水雅居工程施工协议书》和2015年7月9日签订的《山水雅居西区3、5号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协议》合同,据之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显示,车库沿街商业部分工程款为1108万元,3、5号楼装饰安装部分为2938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上述《山水雅居西区3、5号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协议》都是真实合同。那么在2015年7月9日,劝业公司与明珠公司和勇捷公司分别签订了同一个施工项目的合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为此,中房报记者6月20日先后致电勇捷公司、劝业公司合同签订时的委托代理人郭某和明珠公司负责人邱某。

  勇捷公司电话无人接听。郭某则是在电话中否认了明珠公司施工合同的真实性,并称勇捷公司就是施工方。

  而明珠公司方面则称勇捷公司根本没有参与3号楼和5号楼的工程,明珠公司的合同经得起检测。

  另外,债权人中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勇捷公司只是做了一些车库的装修工程,并没有做其他工程,“劝业公司和勇捷公司7月9日的那个合同就是假的”。

  此外,饱受债权人质疑的,还有勇捷公司与劝业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自相矛盾的细节。

  异地仲裁疑云

  作为仲裁依据的2014年7月2日签订的《山水雅居工程施工协议书》和2015年7月9日签订的《山水雅居西区3、5号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协议》合同,前者在合同第16条明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在项目地人民法院起诉”,而后者中变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可向渭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两个合同在协商不成的细节处表述前后矛盾。

  更为奇怪的是,2015年7月9日签订的山水雅居3、5号楼施工合同第七条九款约定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渭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遗憾的是2018年4月28日,勇捷公司将劝业公司起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法院作出“(2018)陕05民初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为“本案移送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劝业公司与勇捷公司于拿到裁定判决当日的2018年4月28日签订了《关于山水雅居工程结算的补充协议》,该协议第六条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渭南仲裁委员会裁决,至此,一个如此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在异地被裁决。

  2024年6月12日,中房报记者以需要仲裁的某工程施工方负责人身份,询问渭南仲裁委工作人员有关异地仲裁所需文件。

  “双方只要有仲裁协议明确指明是由我们渭南仲裁委来仲裁。”该工作人员告知记者。

  对于仲裁材料的提供,该工作人员称“我们这边没有要求,你们是(仲裁)申请方,你们就要去提供一些证据,这个是看你们的自愿,我们不做硬性要求,但是如果后续环节,你们因为未提供这些东西,导致庭审过程中证据不足,这就是你们自己承担的风险。”

  陕西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异地仲裁过程中,对于申请方提供的证据,尤其是造价、审计等数据,如果核实存在问题,极易引发后续问题。

  2024年6月初,《陕西劝业投资有限公司山水雅居项目造价审核确认报告书》由劝业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了最新的报告书。

  报告书中在工程造价审核确定情况一项中表述,勇捷公司主张工程结算总造价约为4100万元,而本次审核确认造价为960万元,且其中包含了启航劳务费用523万元,以及其他两个施工队的费用。

  简单计算,勇捷公司审核确认造价为400多万元。与此前主张的4100万相差近10倍。

  如此悬殊的合同纠纷案涉金额,增加了劝业公司债权人对于此前渭南仲裁委仲裁准确性的怀疑,而且也引发了他们对于勇捷公司与劝业公司伪造合同,进而通过虚假诉讼虚增债务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