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5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可通过拨打电话23148333或发邮件至gjjzcfg@tj.gov.cn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附件:1.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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