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2-05-05 12:11:09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缴存职工: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做出如下调整:

  一、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南金管规〔2021〕3号)中第十七条内容,根据本通知进行修订。

  三、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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