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商品房去化,缓解房地产企业库存压力,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1.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适当放宽限购。
2.鼓励购买预(销)售商办用房,自本通知下发一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网签备案的,由开发项目所在地予以已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县)区政府制订。
3.进一步探索商办用房改租赁住宅的实施路径,鼓励各市(县)、区采用成本价回购存量商办项目用于改建租赁住房。
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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