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24-01-25 11:31:50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大缴存职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助力中山市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深中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一体化,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领域深度协同,为深中两地缴存企业和职工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深圳企业或深圳企业中山分公司在中山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可享受以下服务:
1.在中山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的,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预约专人上门服务。
2.如需批量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深圳与中山两地互转的,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预约专人跟进。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推动深中两地政策协同,中山缴存职工购买深圳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中山本地购房提取同等待遇,并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深圳和中山缴存职工办理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可在中山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处及驻行政服务中心“深中办事专窗”享受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服务。
3.深圳和中山缴存职工可在对方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跨省通办”办理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20项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推进深中两地互认互通,深圳缴存职工在中山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中山缴存职工同等待遇。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