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政策 2024-04-02 10:55:51 来源: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地的攻坚之年,也是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突破之年。新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2024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要点。

  一、2024年工作指导思想

  2024年,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研究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恢复;持续抓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和交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探索住房保障新方法和新路径,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推进市场规范、物业服务、房屋安全等各项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筹集人才公寓2万套(间),配租人才公寓2万套(间),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700套,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

  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亿元,商品房投放70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200万平方米。

  (三)住房租赁市场培育

  计划纳管各类租赁住房2万套(间),研究制定《郑州市住房租赁条例》,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做到应备尽备。

  (四)物业管理服务效能提升

  新增物业管理面积600万平方米,归集物业维修资金6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38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

  (五)保交楼工作

  交付保交楼项目6万套以上。

  三、2024年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抓好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出台管理办法和配套细则及相关政策,开展首批房源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中央、省、市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2.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明确资格准入、轮候供应、租金标准和运营管理规范,依托市城发安居公司探索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新模式,建立运营考核机制,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1.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任务。

  3.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公租房服务流程,细化有关运营考核细则,统筹存量公租房房源,建立房源适时化、动态化、常态化“三化”管理机制;通过盘活处置等方式,将产业园区闲置、长期未建成等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转化为其它性质的保障性住房,有效减少和避免房源长期空置、闲置现象,全面提升公租房利用效率。

  4.抓好人才公寓工作。继续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加快回购房源装修进度,确保人才住房需要;开展人才公寓配租预告,提前明确拟配租套数和时间,为人才提供精准住房保障,促进人才“职住平衡”;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尽快破除水电气暖“商改民”障碍,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抓好人才公寓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融合赋能作用,打造人才公寓“郑州模式”。

  5.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对2011年以来列入开工计划未交付的219个项目,特别是逾期未回迁整改台账的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间节点,采取周报、月报及定期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项目施工进度;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做好棚改专项债申报工作,切实保障建设资金;配合区县(市)做好交付回迁、过渡安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提振房地产市场预期。密切关注国家房地产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推动现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落细,深入开展市场调查研究,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从供需两端发力,提振企业投资信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指标的动态监测,定期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会,深入分析商品房投放、销售、价格等指标变动情况,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调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警示引导房地产市场。

  8.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房企经营情况等,引入外部智囊,联合相关部门,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重点,探索房屋“以旧换新”交易方式,深入研究房地产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9.提高新建商品住房品质。组织龙头房企到一线城市参观考察,邀请外地大型房企到我市投资发展,鼓励本地楼盘参加国家“广厦奖”评选,加快融合外地先进建设理念和开发模式,引导企业推出高品质楼盘。同时,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住宅产品多元化和房地产市场精细化发展。

  10.抓好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按照现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方案要求,统筹发挥自然资源、建设、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工具效能,尽快启动郑东新区和惠济区两个试点地块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分期联合验收,切实提高试点工作质效,形成现房销售试点阶段性成果,并探索应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园产业用房要素转让,推进构建服务实体产业发展新模式。

  11.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把握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利好形势,坚持府企携手、市区联动,举办大型房博会、专题推介会、团购对接会等专项促销活动,召开网上房展会,组织人气楼盘评比活动,引导企业让利促销惠民,释放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在消化商品房库存的同时,进一步激发销售市场活力。

  12.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继续推广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平台,指导市内五区发挥预售资金监管职能作用;尽快出台《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函替代重点监管资金办理细则》,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通过日常检查、约谈企业、责令整改、暂停网签、移送相关部门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加大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推广力度,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行为;完善商品房认购管理制度,规范交易经营预定行为管理;推进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工作,提升房地产经纪行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开发企业售楼部和经纪机构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氛围。

  14.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按照住建部“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10月底前,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部门,针对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企业、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抓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

  15.督促企业瘦身自救。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出险房企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尽快筹措后续建设资金,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同时,对未享受政策性资金的项目,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大融资力度,帮助企业争取经营性资金贷款。

  16.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收集企业和项目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补充完善问题、责任和任务清单,研究制定解决路径方法,帮助企业尽快渡过难关。在此基础上,突出保交楼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7.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的项目,建立拟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金融机构与房地产项目的精准对接,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融资贷款等方式,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运行,形成“发放—使用—偿还”管理闭环,防止新增融资贷款挪用于购地或者其他投资。

  18.加快项目建设交付。紧盯项目交付进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经常性协调推动、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梳理施工进度缓慢、交付不及预期项目情况,找准症结所在,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制定化解措施,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年底前交付保交楼项目6万套以上。

  19.加强后续资金保障。按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求,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企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进一步挖掘房企潜在资产,加强与商业银行协调沟通,逐个项目落实配资,加快批复和投放进度;加大专项借款资金统筹力度,推动专项借款循环使用;压实房企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归还挪用资金,多措并举保障项目后续建设资金。

  20.处置重点出险房企风险。抢抓风险处置窗口期,督促重点出险房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断臂求生;指导重点企业加快回收已售未回款,引导业主购买车位、储藏室,加速企业资产处置变现,加强专项借款调剂循环使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代持代建代管协议实质履行,有计划支付对价资金,消除法律瑕疵;主动防范重点出险房企破产风险,制定房企破产情形下“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预案;强化重点房企在建项目监测调度,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加强与恒大保交楼盈余省市以及广东省专责小组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四)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1.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体系。按照全市立法计划安排,加快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力争11月底前出台实施。待条例出台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抓好条例宣贯,切实发挥立法效应。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夯实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基石。

  22.提升财政试点后期成效。会同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体系,强化奖补资金监督管理;督导各辖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市场供应;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成效,对重点整改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打造审计整改闭环。

  23.推进租赁房源多渠道供给。坚持以盘活存量房为重点,做好盘活安置房用作市场化租赁住房工作;会同市资源规划部门,指导各辖区做好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辖区做好高层次人才免租住房和青年人才驿站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24.加大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力度。认真落实从业主体登记备案、租赁资金监管、信用体系建立、租金实时监测等各项制度,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做好住房租赁市场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积极培育具有郑州特色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进一步强化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全面提升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水平。

  25.强化住房租赁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房屋租赁平台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行业信用管理、从业主体备案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相关功能,加强市房屋租赁平台与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租赁信息平台及银行的对接,建立分区域、分户型的住房租金指导价格发布机制,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市场发展和部门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五)增强物业服务管理效能

  26.夯实物业管理制度基础。修订《郑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出台《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制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管理办法》,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学校》《物业服务规范-医院》的立项和制订工作,不断夯实物业管理制度基础。

  27.深化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成立市级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搭建市、区、街道“三位一体”的物业矛盾调处平台,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开展“红色物业”系列创建和评比活动,不断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的管理优势。

  28.提升住宅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覆盖率,梳理优化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装流程,继续推进物业小区机动车停车位“租售并举”,持续加大“郑州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力度,开展“郑州物业聚慧大讲堂”系列培训,大力实施“扫楼扫院”行动,牵头做好补齐配建养老设施专项工作,深化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居民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29.强化物业经营行为监管。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力度,力争年底前组建率达到80%以上;推进成立市级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职能部门、专业经营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加大“联合执法进小区”推进力度;贯彻《郑州市居民小区汛期防洪操作规范》,提高物业小区防汛应对水平;开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0.推进住房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建立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明确资金来源,力争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31.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力度。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统筹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创新长效治理,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全年计划完成23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911栋楼3.33万户,建筑面积285.53万平方米,预算投资7.9亿元。

  32.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加大问题楼盘项目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力度,提供维修资金交存优惠,助力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优化使用申请流程,拓展网上办理渠道,实现全流程掌上办;加大维修项目抽查力度,确保业务办理规范、业主利益不损失。

  (六)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33.推进城镇住房灾后重建验收。督导相关区县(市)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工程验收,抽查前期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受灾房屋情况,指导各区县(市)整理完善灾后重建资料档案,做好迎接国务院灾后重建工作综合验收的各项准备。

  34.筑牢房屋安全管理底线。进一步理顺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成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强化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监管,加强房屋安全鉴定企业管理,突出C级以上危险房屋安全管理,不断夯实房屋安全管理基础。

  35.抓好城市房屋防汛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汛期政令通畅、指挥顺畅、反应及时、处置科学;持续开展汛前危旧房屋排查,及时组织除险解危,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科学修订防汛方案预案,建强指挥调度体系,规范应急处置流程,不断提升防汛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防汛工作督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全市城市房屋安全度汛。

  36.开展房屋建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对房屋安全工作的认识,压紧压实产权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配强配齐专班力量,严格排查整治标准,强化抽查督导机制,推进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

  37.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度。持续宣传贯彻加装电梯工作政策,组织业务培训和观摩见学活动,强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督导,抓好量化考核,开展表彰活动,确保完成年度加装电梯200部以上目标任务。

  (七)提高房屋交易便利度

  38.推进“大一窗”改革。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实施房屋交易、登记、缴税、贷款“四窗合一”多场景任务业务系统改造,开展试点金融机构新模式真实交易测试,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继续拓展“大一窗”业务模式入驻金融机构范围。

  39.提升线上服务能力。扩大“一件事”涵盖业务范围,推进“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精简存量房交易“一件事”流程,做到存量房交易“一件事”的一次申请、一次办成;抓好公积金贷款、网签及资金监管“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审核;推动启用自助网签终端设备,引导群众自行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提高合同网签效率;推进抵押合同备案、注销、变更业务实现自动核验,网上即时(限时)备案,更好方便群众办事。

  40.畅通房屋交易微循环。推进业务专网与市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房屋交易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和商业银行系统联网,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网上监管制度;推动房产电子超市尽快上线运行,争取年底前实现市内五区在售新建商品房房源全面展示,个人和经纪机构二手房房源批量发布,金融、公证、律师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全部上线,让群众交易房屋更加方便。

  41.提高办事大厅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办事大厅硬件设施改造,持续整治“黄牛”“黑中介”违规代办行为,开展好帮办代办、店小二、文明引导等服务活动,努力抓好办事大厅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组织“文明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大厅服务能力和形象。

  (八)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42.建设法治政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适时送法到基层,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标准不统一、问题查不实等问题;修订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构筑牢固的行政执法制度防线;持续修订房管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有序推进;建立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我局提供公平、公正、客观的法律服务。

  43.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持续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同时,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规范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的承接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批要件、受理方式、办理时间,制定办理流程。

  44.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依法按程序“废、改、立”一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巩固“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即办事项,完善即办事项办理制度,规范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流程,推进办理要素、流程和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45.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研究确定投资和建设模式,尽快启动“智慧房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郑州房屋时空数据库项目建设,开展相关工作论证评估,落实数据整理资金,推动项目建设落地。

  全市房管系统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力拼搏,践行新理念、激发新动能,全力开局破题,奋力攻坚克难,创新完成新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