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07-03 11:21:24 来源:中房网
政策原文: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试行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房网讯(刘敏/文)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试行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流动性系数调节管理。单职工家庭贷款限额提高到50万元,生育二孩以上的单职工家庭贷款限额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限额提高到60万元,生育二孩以上的双职工家庭贷款限额提高到72万元。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5万元的可按照2.5万元测算贷款额度,参贷职工家庭缴存余额达到2.5万元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支持缴存职工家庭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住房消费。未婚子女、父母在本市购买共同居住住房的,可以互助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可上浮20%;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一次性结清本市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鼓励缴存职工购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新建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贷款限额上浮10%-20%,其中: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或A级装配式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上浮1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A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上浮20%。
该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