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付首付

政策刘敏 2024-07-18 09:43:55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7月15日,广西贺州市住建局官网消息,该局印发《贺州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涉及放宽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付首付、“工抵房”可不经资金监管进行网签备案等多个方面。

  其中,措施提出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力度。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升楼盘品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精准对接目标客户开展团购折扣优惠等促销活动。对于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入库房地产开发项目,季度销售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开发公司营销团队3万元奖励;季度销售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开发公司营销团队5万元奖励;季度销售面积在1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开发公司营销团队8万元奖励。对城市形象提升有重要贡献的房地产项目,按“一企一策”给予开发企业奖补。奖励补贴在下一年度兑现。

  放宽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多子女家庭(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在贺州城区已有1套住房,无论是否有住房贷款,申请贷款再次购买市本级新建商品住房时,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成员在市本级已有2套住房,无论是否有住房贷款,申请贷款再次购买市本级新建商品住房时,金融机构均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公积金方面,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此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购买贺州市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