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的公示征询

政策 2024-12-18 11:02:12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拓宽我区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安置渠道,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保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合法权益,加快安置进度,实现集约增效土地利用。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决定>的通知》(沪府规〔2021〕13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研究有利于城中村改造推进的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各区可以结合本区实际,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探索实施房票安置,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定了《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现就文件内容网上公开征询各方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徐尤柏,69228557。

  电子邮箱:fgj_office@126.com。

  邮寄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603室,邮编为201799,收件人为青浦区房管局更新科。(请在信函上注明“《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征求意见稿)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