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5-04-22 11:03:43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
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对房票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旨在提升惠民惠企实效,满足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助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提速增效。
通知中提出,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也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也可以将房票转让;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此外,部分楼盘还可享开发商专属折扣。
政策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