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2023-05-04 09:58:57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一石激起千层浪。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是一件用时10年完成的重大工作,从此覆盖广袤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起来了。任何改革,都需要有利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有利基础,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即“农地入市”,甚至是方便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询腐败分子名下非法获取的不动产。
这样一项丰富内涵的改革发展工作,有人简单过度地解读为房地产税要开征了,引发了很多普通人的忧虑,有准备置业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的群众表示,我们也不知道情况,但是现在买房最关心的是价格和房地产税,该不该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税开征的一个技术支持,这没有什么疑问之处,但是房地产税在什么时间节点试点和推行,这是一件国家大事,需要综合考量包括市场环境、制度配套、公众认可度这些现实和治理细节。目前流行的一种观点是,一些三四线城市不仅住宅开发总体过剩,土地还出让不出去,土地财政枯竭,急需开征房地产税来充实财政收入。这是不是一种思路?当然是。但是,提出这个思路的人,想没想过,既然征收房地产税,那你做好放弃土地出让金的准备没有?凡事不能只想着“甘蔗两头甜”的天下美事:既要房地产税,还要卖地的收入。这里还有一个需要解释的法律细节问题,推行房地产税后,不动产的产权是不是要改革为永续使用权和继承权?兹事体大,不可不察。
细节问题和情况还有不少,如开征房地产税之后,是不是要对过去收得高的土地出让金进行退税,是不是要对低收入的人群进行减免?如果不做到位的谋而后动,思而后定,税负和财富的分配可能会出现所有人不愿看到的有失公平的现象,这对社会稳定起到很大作用的中产阶层会产生极大影响,不利于其扩大,也不利于共同富裕,这不是一个小问题,也是需要考量的细节问题。
过去四十多年,改革、发展、进步,使我们国家取得了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改革进程中,我们也看到一些具体案例,如费改税的燃油税改革至今独在海南推行,这是一项被认为好的改革,可以“一脚油门踩到底”,但是其实施起来具有地理和时代的特殊性,全面推广则面临不少具体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油价的经常变动,费改税后要么使国家遭受损失,要么使企业遭受损失;二是任何改革都会涉及利益的再分配,费改税后油料作为主要成本的运输企业会增加成本,造成票价上涨其结果是消费者买单;三是不烧油的车辆怎么办,不上路的机器用油如何解决,比如农业用的灌溉设施、粮食加工机器用油交税是不是合理?这些都是立法时要面对和回答的实际问题,都需要通盘考虑。
房地产税改革也是一样,且其关涉面更加广泛,改革需要兼顾政府、人民、企业和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等方方面面的利益。改革是发展的需要,而让改革平稳落地,让改革达到“帕累托最优”,这是市场也是法治的底色。我们完全可以相信,立法工作者和立法机构,比人们想得更充分、更周全、更有高度又符合实际和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