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据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宏泰建议建议撤销中国宏泰上市地位,有关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特别交易寄发计划文件。
计划文件包括(其中包括)计划、建议、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的进一步详情;预期时间表;公司法规定的有关计划说明备忘录;有关中国宏泰集团及中国金茂集团的一般资料;中国宏泰董事会、中国宏泰独立董事委员会及中国宏泰独立财务顾问函件;物业估值报告以及法院会议及中国宏泰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为厘定计划股东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投票以及中国宏泰股东出席中国宏泰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中国宏泰将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至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中国宏泰股份过户登记。
中国宏泰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申请撤销中国宏泰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而待计划生效后,预计将于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香港时间)起撤销中国宏泰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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