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03-21 12:10:30 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202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事项,需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职工租房提取最高限额
将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0元上调至18000元。
二、将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夫妻互助”调整为“三代共用”,并将“三代共用”从本市范围扩大至成德眉资范围
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或父母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高层次人才不变)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为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为60万元。在此基础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20万元。
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一方或双方为高层次人才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四、对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一)对房屋总价进行价值鉴定。再交易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中心委托评估公司进行价值鉴定,房屋总价认定以评估价和增值税发票计税价二者较低者认定。
(二)调整再交易住房贷款的放款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购房人)银行账户调整为划入售房人银行账户。
以上政策自2024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