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05-06 12:00:22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四川
  • 颁发时间:2024-04-30
  • 发文字号:成住建发〔2024〕56号
  • 发文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4-04-30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4〕56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形成《成都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成都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供求关系重大变化,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居住需求。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系统思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各方面因素,系统谋划推进住房发展、市场监管、风险防范、民生保障等工作,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匹配的住房发展体系,促进住房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金融等房地产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能动性,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引领、住房保障、公服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作用,构建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住房格局。

  民生优先,加强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聚焦围绕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新市民青年人、城市需要的人才等各类群体,健全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不断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坚持统筹促发展与防风险,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和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加快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和商品房交付违约风险,加强房地产领域市场秩序整治,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计划目标

  强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建立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和优化调整机制,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更加高效,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化,“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

  (一)商品住房供需更加平衡。供需总量实现动态平衡,结构更趋合理,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以需定建。2024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14.7万套,约1936万平方米,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供应1.15万亩,预计融资需求2006亿元。

  (二)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24年计划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000套(间),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约422亩,预计项目融资需求62.7亿元;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间),配租1.5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8000户,梯度化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房地产市场发展更趋稳定。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价格变动低于年度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比处于合理区间。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研判住房供需状况。充分运用“数字住建”和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深化房地产市场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监测,根据我市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求关系和结构等基本情况,定期研判我市住房供需状况。

  (二)有序推进商品住房建设。根据住房供应规模和类型,科学安排住宅建设用地供应,结合市场情况,精准把握供地规模、供地节奏、投放区域。深化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红、橙、黄”三色管理,对存量指标规模较大的“红”“橙”区域,适当放缓供应节奏,促进区域供需平衡。持续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要件,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审批,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公租房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保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推进租补结合,实现新市民、青年人“愿保即保”;持续推进发放租赁补贴,灵活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及公共服务人员租住需求;精准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建设面向人才优先优惠销售的定向商品住房,实现“以房等才、筑巢引凤”;积极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现工薪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

  (四)统筹推进“三大工程”建设。统筹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和建设。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统筹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和体现“平急两用”理念的公共服务设施。盘活用好闲置房屋资产,将适宜的城中村闲置房屋改造建设成体现“平急两用”理念的公共服务设施或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策划、包装、融资、建设工作,实施果堰、黄田坝、陆家桥等7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风险。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出台建设指南和技术导则,抓好存量资源梳理和申报入库,加强质量管控,推动实施项目48个。

  (五)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房地产相关制度,加强住房领域顶层设计,探索现房销售。推动出台《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完善房屋交易和监管制度,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推动出台《成都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成都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带押过户”的通知》,打通“带押过户”交易难点堵点,维护各方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房、存量房和租赁住房联动良性循环。

  (六)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发挥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提高“白名单”推送质量,增强房地产融资适配度,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和放贷效率,形成“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和“发放——使用——偿还”的管理闭环,切实保障项目正常建设、如期交付。抓好保交楼收尾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协调,高质量全面完成3.4万套(间)保交楼任务。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地产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破产和重组。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

  (七)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从供地、开发、销售到管理、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进一步推进“蓉易住”平台升级使用,推进与税务、不动产、公积金及商业银行的跨部门在线服务系统对接工作,实现房屋交易、登记、贷款全线上办理。

  (八)提升居住品质。坚持“好房子”标准,强化增量建设结构优化,提供户型更好、功能更全、配套更齐、服务更优的高品质住房。优化住房建设规划指标,全面推动首层设置架空层,提高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比例,提升住房和居住小区公共空间品质。鼓励绿色、低碳科技建筑,引导郊区(市)县利用优质生态资源等建设低密度、高品质住房产品,打造居民第二居所,与中心城区形成差异化发展,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微更新、公服设施补短板等方式,促进存量房屋提质改造和老旧城区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推进物业服务扩面提质,以《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推动“小区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以“用心用情”和“双晒”为抓手,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实现群众诉求更加方便快捷响应。以智慧物业和信用管理为依托,上线智慧物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二期,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九)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先配套后供地机制,由企业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开发项目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落实社区综合体集约化、一站式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打造15分钟公共服务圈。积极推进四川大学华西东部医院等60个重大公服设施建设,天府新区教科院附属中小学等350个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扎实推进未来公园社区建设,加大75个未来公园社区、412个项目促建力度,持续推进锦江枫树社区等5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推动居住社区新建充电桩不少于3万个,建设公共停车场不少于20个,提供泊位不少于5000个。

  (十)创新监管机制。创新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启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修订,用好监管平台,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发挥保障项目竣工交付的兜底作用。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实行银行专户监管制度,统一纳入监管服务平台,每个项目单独开立账户,严格实行专户存储、报账支取,确保专款专用、封闭管理。深化房地产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强化与土地、金融、税收、统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集成,探索建立“人、房、地、钱”联动市场监测机制,构建全市城镇住房动态管理数据基础底座,形成监测与监管良性互动。

  (十一)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政策不申即享、审批不审即办、监管无事不扰、服务不见可办”,落实营商环境6.0改革任务,推进4项市委改革任务和5项重大改革试点任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住建城运分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能力,完善建设、调度、值守、处置相关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对事件处置的高效流转和执行反馈。强化数据和技术赋能,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资源“一网通享”、社会诉求“一键回应”,实现数据及时共享、业务协同联动、结果全量汇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协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编制和具体落实。

  (二)强化动态评估。建立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动态评估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力度,跟踪监测规划实施情况,科学评估住房年度计划实施效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及时总结住房发展经验。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争取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全力争取专项借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企业发债融资,探索发展住房租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遴选条件成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展REITs攻坚。

  (四)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正面解读房地产政策制度、发展规划,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享住成都”主题活动,组织市民、行业大V、专家等讲好成都宜居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成都市2024年住房供应计划表

  2.成都市2024年土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