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房地产信贷 2023-09-04 11:43:33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 城市:上海
  • 颁发时间:2023-09-01
  • 发文字号:沪建房管联〔2023〕446号
  • 发文机构: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 实施日期:2023-09-02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信贷

沪建房管联〔2023〕446号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房屋管理局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