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鄂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房地产信贷 2023-09-07 16:26:12 来源:鄂州市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 城市:湖北
  • 颁发时间:2023-09-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鄂州市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 实施日期:2023-09-01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信贷

关于优化鄂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鄂州市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