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 2025-12-11 16:24:17

一、行业政策
● 国家政策
民政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近日,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指南》规定,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要聚焦养老服务需求,坚持系统布局、需求导向和动态优化,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优化养老服务标准制度设计,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注重标准实施应用,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南》明确,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由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管理4个子体系组成,每个子体系下设二级、三级指标。服务通用基础标准包括术语及符号标志、分类、数据、评估等;服务提供标准涵盖生活照料服务、清洁卫生服务、膳食服务等;服务保障标准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方法等;服务管理标准包括内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指南》要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在民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加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标准出台等方面的沟通协作。要加快养老服务发展重点急需、基础通用、转型升级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形成各层级标准协同发展新模式,对养老服务中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标准应设置为强制性标准。
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
近日,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健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民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对养老机构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存管资金的使用与退还、资金异常流动情形等作出要求。
《指引》明确,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养老机构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管理向老年人预收的押金、会员费,以及按照规定留存的风险保证金的专用账户。养老机构撤销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当预先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告存管资金处置等方案,自报告之日起,不得再向老年人收取押金、会员费。
在存管资金的使用方面,《指引》要求,养老机构原则上通过存管银行收取押金、会员费。通过其他支付机构或者现金收取的,应当于收取当日(最晚次日)划转或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存管资金用于支付突发情况下老年人就医费用的,存管银行可以容缺办理,养老机构应当于老年人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佐证材料。
《指引》还要求,对符合养老服务协议约定和按照相关规定应当退费的,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向存管银行提交退费申请。存管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费申请提交当日(最晚次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
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为基础设施资产盘活与扩容提供了清晰指引。清单明确,养老设施。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项目。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消费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打造一批富有文化内涵、享誉全球的高品质消费品。
《方案》聚焦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优质供给更好满足多元需求,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出到2030年,供给与消费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拓展增量,明确加快布局新领域新赛道、推广高效响应制造新模式、强化人工智能融合赋能等。深挖存量,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扩容迭代、推动农村消费品提质升级、大力发展休闲和运动产品等。瞄准细分市场,优化适老化产品供给等。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与民航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文化和旅游与民航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优化银发旅游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指导航空公司和机场针对老年旅客的航空出行需求,升级适老化服务举措,加强全流程服务保障,鼓励推出老年旅客陪伴、休息区、机上老年餐食、敬老候机座位等服务。编制运输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指南,加快推进机场设施适老化改造,进一步优化无障碍出行环境。同时,按需开设银发旅游航班,推出淡季错峰出行优惠套餐,提升通达性。
● 地方政策
广东:《广东省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日前,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15条具体措施,推动养老金融和养老事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协同发展。
在完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支持在粤银行机构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和特色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发符合居民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个人养老金便民服务平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让更多失能失智老人享受照护服务。
在强化金融对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的支撑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全省养老机构和养老企业“白名单”,完善养老产业项目库和星级机构推荐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研发主体提供专项金融产品;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运营主体、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实施方案》还将“养老金融合作”作为战略重点,提出支持广州市建设全省养老金融示范样板城市,争取深圳、佛山、东莞、珠海等分批纳入全国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养老金融、资金互通、监管协同的合作机制。
湖北:《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
近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养老服务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保障基本、普惠多样、覆盖城乡、统筹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养老事业发展经费,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的问题,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及老年人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全社会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孝亲敬老文化和传统美德,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居家养老保障措施,为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照料提供支持。有关部门应当对老年人在户口迁移、医保结算、公共交通等方面给予便利或者优待。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不同类型养老机构发展,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
河北:《关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设施资源配置、加强资金支持、建强人才队伍、发展养老金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等6方面明确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供应土地和降低用地成本。要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化设施资源配置要求明确抓好闲置设施利用,配足用好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将具备条件的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机构。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居住区应充分考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配套设施用于发展嵌入式综合性养老机构。
加强资金支持,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运营、支持消防设施改造、鼓励参加综合责任保险、落实税费等优惠政策。发展养老金融要求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化养老机构保险保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压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解读、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
河北:《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普法宣传教育、畅通涉老诉求受理渠道、强化司法保障、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健全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5方面推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6部门要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及时互通线索信息,聚焦养老消费、赡养与继承、金融理财、保健养生等涉老领域加强风险防范。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要发挥服务热线联动作用,拓宽问题发现报告渠道,构建涉老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强化适老诉讼服务,打击涉老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加大涉老法律援助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山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措施,加快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提出到2029年基本建成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为重点,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优先发展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2029年年底前,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占比达到65%以上;拓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力争实现每万名老年人配有养老护理员15名;2026年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达到90%以上。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29年年底前,县(市、区)建成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2029年年底前,每万名老年人建有普惠养老床位100张以上。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人口老龄化状况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培育高质量养老服务市场主体,2029年年底前,全省民营养老机构达到2000家以上,全省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企业达到300家以上。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其中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90%;2029年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占比分别达到80%、5%以上。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2029年年底前,建成健康养老特色产业集群8个以上,全省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00家以上。
青海:《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青海省老龄委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2029年基本养老服务优化、2035年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的目标,以六大方面23项具体举措构建系统性改革框架,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精准满足全省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若干措施》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体系,实现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及城市街道、社区设施全覆盖,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圈”和城市“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形成,补齐农村牧区短板,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优化供给结构,培育专业居家养老机构,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扩大智慧家庭养老床位覆盖面,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强化失能、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与安宁疗护服务,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扩大适老化改造补贴覆盖面。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医养康养融合与发展保障。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互认机制,畅通医养转介通道,强化家庭医生履约服务,彰显高原医养特色等。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老年群体抗风险能力。
《方案》明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的,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每个保险年度的人均保费不高于15元、不低于5元,保险产品总保额设定不低于2.5万元。保费由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盟市、旗县(市、区)在自治区补贴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保费补助标准,也可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为本地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行业动态
● 康养
中国房协将于2026 年启动“康养赋能房企转型发展” 系列研学活动
为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助力房地产及相关企业把握“十五五”时期银发经济发展机遇,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近日宣布,将于2026年组织开展“康养赋能房企转型发展”系列深度研学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实地考察与典型案例剖析,为行业探索康养新模式、培育消费新场景提供可借鉴的实战经验。
系列研学将围绕以下七大议题开展深度研讨与现场考察:
1、存量资产康养改造(酒店、商业体、老旧厂房转型)
2、郊区及周边康养社区实践(定位、运营与获客)
3、商办项目转型康养项目的难点与对策
4、智慧康养场景的科技落地与应用
5、普惠养老模式创新(物业+养老、社区嵌入式服务)
6、银发消费新场景运营打造
7、康养项目的金融支持与退出机制
活动计划全年开展六期国内研学及一期欧洲考察。此次系列研学标志着房地产行业对银发经济赛道的探索进入“深化实践、系统赋能”新阶段,不仅为企业提供宝贵的学习交流平台,更有助于凝聚行业智慧,共同推动房地产行业从物理空间建造者“向康养生活服务综合提供者”战略转型,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高品质养老需求贡献行业力量。
联系电话:18911701480、1891128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