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与康养信息月报(2026年第1期)

分支机构 2026-02-10 15: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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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业政策


      ● 国家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聚焦重点领域、潜力领域,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

  《方案》提出,要激发重点领域发展活力。在交通服务方面,制定出台促进铁路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加快车站、列车旅游化改造,开发特色化旅游专线,打造多样化旅游专列产品,推出一批银发旅游等主题列车,提升铁路旅游服务和运行保障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邮轮消费创新,提升邮轮服务水平,打造融合消费场景,开发沉浸式、多元化邮轮消费产品。促进夜游船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夜游船提质升级与创新发展。促进游艇消费高质量发展,修订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游艇业健康发展,加强公共码头和泊位等游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保障。在旅居服务方面,培育一批旅居目的地城市(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相关财政资金、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完善旅居目的地基础设施,推动存量设施提升改造。依法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鼓励地方结合消化存量房地产等政策落实,支持旅居项目用地和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特色旅居细分市场,培育高品质旅居目的地和公共区域品牌。加强旅居区域协调合作和跨区域公共服务互通共享,支持旅居目的地结合市场需求适度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和个人全全生命周期,推出了13项重点事项。其中,“开办养老机构”被明确列为面向经营主体的重点服务事项之一,将整合为跨部门集成服务。

  该事项整合了主体登记、人员社保、准入审批及配套服务等关键环节,涉及民政、人社、医保、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旨在通过流程优化与部门协同,提升养老机构开办的便利性与效率,预期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降低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空间,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围绕七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养老用地空间需求。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同级民政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明确设施布局。二是创新供地方式,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将养老服务设施、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和医养结合相关服务设施及重大银发经济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可划拨供应,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推行长期租赁等灵活方式。三是激活存量资源,释放低成本养老空间。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等改造或增设养老服务设施,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的设施可调整容积率等指标。四是盘活农村存量,降低农村养老用地门槛。村级养老设施优先利用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合作办养老设施。五是创新组合供应,适配康养新业态。支持温泉康养、森林康养、旅居康养等新业态探索“跨资源门类、跨权利类型”组合供应。六是优化登记服务,降低盘活融资成本。对权属材料不全的存量土地房产,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七是严格监管保障,确保政策落地。严禁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推进跨部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两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可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经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符合正面清单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落实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可对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市政)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空间服务功能(包括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小区绿化场地、健身步道等)等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届满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履约监管要求的,依法依约定按照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按照约定退出过渡期支持政策,维持原有土地用途。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

  财政部:《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延长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在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结合自身资金使用需求,采用随借随还用款模式,灵活支用与偿还贷款资金。

  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通知》提出扩展支持领域,将人工智能、养老、消费商业设施、数字化设备等列入更新支持。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

  近日,《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不断健全民政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发展民政领域新质生产力,为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民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广泛应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失能失智预防和抗衰老、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等方面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建立健全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攻关,推动大语言模型、脑机接口等技术在残疾儿童康复领域的应用。

  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民政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品牌化建设、供需平台搭建、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出台14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了五个方面共14项具体举措:一是推进品牌化建设。全方位引导支持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进行品牌塑造、保护和推广,为培育知名品牌和壮大龙头企业提供清晰政策路径。二是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供需对接。优化养老服务和适老化产品供给,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支持各地、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强化养老服务产品供需对接、资源链接等功能,促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消费更便利。三是大力支持科技赋能养老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技术应用于老年人健康监测和个性化服务等场景,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智能设备开发企业嵌入养老机构试点试用。四是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设标准认证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估,严厉打击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检查,维护老年人及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五是加大要素扶持力度。完善政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实现养老服务证照跨区域“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全国互认,降低经营主体跨区域拓展的制度性成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稳定运营。

 民政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近日,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文件从遵规守法、以人为本、尊重平等、爱岗敬业、精进合作、安全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守正等8个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准则》适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内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从业人员。

  《准则》要求,尊重老年人隐私,对服务中获取的个人信息、电子数据、病史、家庭情况等信息资料予以保密,不随意谈论和传播。平等对待老年人,不因民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教育程度、身体状况、财产状况等区别对待。

  《准则》明确,要保障老年人知情权,服务前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老年人服务的目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服务中及时做好记录,发现老年人身体、心理存在问题的,及时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反馈沟通。

  《准则》强调,要廉洁守正,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和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财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药品,不得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提供便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出,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通知明确,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从2026年1月至12月),各试点地区项目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

  在推动服务发展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实施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指导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地方政策

        北京:《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

  近日,《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养老服务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建立与老年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完善养老政策措施和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服务监督和安全管理。

  《条例》强调,北京市要建立健全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促进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功能协同互补。要发挥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为居家养老提供嵌入式支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在政策体系、服务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支持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

 上海:《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将对依法备案且运营规范的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围绕“服务运营”与“品质提升”两大方向进行奖补。服务运营类侧重激励,对服务质量监测优秀、机构等级评定较高及实现连锁化、规模化运营的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品质提升类则聚焦引导,对开展医养结合、智慧赋能、失能及认知障碍专业照护等服务成效显著的机构提供专项支持。

  在服务运营方面,对连续三年获服务质量监测“优秀”的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获评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自主投资运营2家养老机构的,可获20万元奖补。在品质提升方面,内部新设医疗机构并运营满一年奖补15万元,开展“养老院+互联网医院”等服务达标的奖补10万元,建成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标准化机构的奖补20万元。

  河南:《河南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一要实施农村养老补短强弱行动。加强县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在2027年年底前实现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三级达标全覆盖;推进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改革,2026年基本实现乡镇敬老院人、财、物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调配;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二要实施城市养老优化升级行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丰富多元服务业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要实施照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失能失智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新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加强特殊群体照护服务保障,2026年为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四要实施医疗养老深度融合行动。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水平,2026年年底前,省、市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全部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协议合作关系;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实施老年人“健智、健耳、健齿、健身、健食、健体”六项行动;发挥中医保健服务优势。五要实施老年助餐提质增效行动。推进老年助餐布局优化,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餐饮企业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促进老年助餐持续发展,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对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予以适当补贴。六要实施养老消费提速促进行动。加快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2027年年底前,依托社区商业中心街区集中打造一批“银发金街”;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七要实施要素保障支撑赋能行动。强化土地规划保障;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发展养老金融,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产业项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八要实施综合监管强基固本行动。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强基固本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养老服务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云南:《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

  《实施方案》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费率全省统一为0.3%,实行动态调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无法跟从参保的,可视同参保。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等。

  在分工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省民政厅负责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省民政厅联合省卫健委、省残联、省医保局,共同推进保险体系与服务体系的协同联动,探索建立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等工作。

  二、行业动态

       ● 康养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召开上海市金融形势分析会

  近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召开上海市金融形势分析会。会议强调,深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体系。推动绿色和转型金融标准高效落地,高质量开展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养老产业融资对接,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金融新模式。加快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险资加速投资“养老+科创”赛道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发布公告称,计划出资近125亿元参与两项投资计划,分别投向养老产业与长三角地区科创产业。一笔直指养老产业,另一笔瞄准长三角地区科创产业。

  根据公告,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拟出资约84.92亿元,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85亿元,存续期长达15年。合伙企业将专注于养老产业领域投资,围绕存量养老不动产项目并购以及新增养老不动产项目拓展两条主线,持续赋能国寿康养生态圈的构建;同时通过对养老不动产项目的投资,来实现持续的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获取运营收入和资产增值收益。

  联系电话:18911701480、1891128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