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图说:2017中国房地产500强发布 恒大首次“登顶”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66.2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6.19%。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64.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83.3%;总成交面积52.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4.1%;成交金额121.4亿元,环比上涨228.7%;土地成交楼面均价904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64.6%;土地成交均价2309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98.7%。
政策动态:江苏句容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房;廊坊暂停办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东莞新房申报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嘉兴非本市户籍首套不低于50%;长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价格过高者暂停网签;成都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沧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至60%;厦门单身限购1套,新购房需满2年才能交易;佛山无房外地居民购房需缴1年以上社保;镇江取消外地人购房补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60%;中山市非本市户籍购新房需半年社保;北京连发新政,“商改住”限购出台。
新闻关注:国务院发布立法计划,力争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周小川表示货币宽松导致楼市泡沫不是预期后果;北京除京津冀协同项目外,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66.2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6.19%。一线城市中广州连续上涨,成交量保持高位;京沪深持续下滑,上海本周跌幅近两成,成交量跌破20万平方米。4个二线城市环比上涨,其中南京上涨最高,超过四成,长春、温州、福州均连续上涨,涨幅较小;环比下降的7个城市中,南昌、苏州跌幅不超过一成,成交量波动不大,其他几个城市成交量明显下滑,跌幅均在三成左右。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下降4.27%。8城市环比上涨,福州以42.17%涨幅居首,7城市环比下滑,济南以-37.95%跌幅居首。本周北京、杭州、成都等地出台限购或升级措施,调控持续“打补丁”,重点城市成交量回落趋势显现。在政策的影响下,部分热点城市投资行为受到限制,但长期来看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由于不同城市市场差异,实际的调控效果也会有所不同。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64.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83.3%。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25.9%,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334.2%。本周土地供应可造607.8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31.9%。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52.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4.1%。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32.4%,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75.3%。本周土地成交可造134.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24.2%。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121.4亿元,环比上涨228.7%。其中经营性用地119.9亿元,环比上涨253.4%;非经营性用地1.58亿元,环比下降47.8%。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904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64.6%;土地成交均价2309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98.7%。
【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3月20日,江苏句容市发布新政指出,非该市户籍人口在句容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3月22日起执行,暂定实施6个月。
3月21日,廊坊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通知指出,廊坊市以上区域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同样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
3月21日,东莞市政府出台最新的楼市调控政策,要求新房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同一套房屋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5%的,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此外,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
嘉兴市发布《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指出,3月22日起,对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
3月22日,长沙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表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明显过高的,不予办理申报监制,暂停其网签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告诫、约谈,必要时对该楼盘进行成本监审。
3月23日,成都市发布《关于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月23日,沧州市发布《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指出,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
3月24日,厦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显示,厦门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3月24日,佛山市发布《关于调整佛山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显示,外地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3月24日,镇江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显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60%。停止执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购房,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补贴政策。
3月26日,中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补缴的不算。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北京连续发布新政:3月22日,就“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标准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月24日,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3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指出,个人购买可售的商办类项目,需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并且需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商业银行将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业内解读: 有分析认为,随着近期多城市纷纷提高购房首付比例,尤其是二套房首付普遍提至60%甚至个别达80%,再由央行和银监部门配合对商业银行房贷投放进行窗口指导,无疑热点一二线和环一线的三四线城市投资性房贷将全面收紧,首付增加且利率上升,而同时对刚需仍将全力支持,对其他库存型三四线城市全力支持,体现了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总体来说,未来房地产行业政策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落实增加土地合理供给的政策,另一方面则是收缩信贷杠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挤压投机资金的获利空间的政策。基于这样的内在逻辑和当前市场过热的事实,紧缩调控预计将全年维持,而且还将有更多城市升级调控、加入“认房又认贷”的队伍,跻身限购限贷行列。
【本周要闻】
国务院:力争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确定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和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其中,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包括由证监会起草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包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
周小川:货币宽松导致楼市泡沫不是预期后果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这几年公众过度关注货币政策,包括消费者、投资者,他们对股市、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买一些金融产品,因此市场对货币政策反应似乎有点过激,这也是最近的情形。某种意义上来说,货币政策造成的后果是非预期的后果。
地方:北京除京津冀协同项目外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3月26日,北京市教委表示,2017年将启动在郊区新建10所优质校,6个城区新增25所优质校,帮扶15所郊区校。并要求今年起,除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所有中小学校未经北京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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