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263.2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26%。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85.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95.9%;总成交面积294.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2.8%;成交金额453.4亿元,环比上涨0.6%;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655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2.5%;土地成交均价1541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0.8%
政策动态:成都将试点住房租赁,未来五年建30万套人才公寓;惠州禁止中介转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预售商品房;广州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办理网签备案;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未满两年不得交易;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非本市户籍房源不少于30%;福州严禁价外加价捆绑搭售;温州不合规的商业办公项目禁用住宅规划或宣传居住功能;沈阳三环及浑南区二套及以上住房5年禁止交易。
新闻关注:商务部表示遏制房地产等行业非理性投资;上海张江科学城规划获批,将新增住宅建筑面积920万方。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63.2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26%。一线城市走势分化,其中深圳、广州成交量回升,深圳涨幅明显,超过八成;上海、北京回落,其中北京成交量再次跌入低谷,不足5万平方米。5个二线城市成交量上涨,其中武汉成倍增长,成交量超过70万平方米,济南、青岛涨幅超过三成,温州、杭州微幅上涨;7个二线城市下滑,南京跌幅近七成,周度成交量波动较大,长春、苏州、南宁、成都下滑较为明显,跌幅在19%-30%之间。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上涨9.29%。5城市环比上涨,武汉以84.47%涨幅居首;9城市环比下滑,南京以-66.52%跌幅居首。本周典型城市市场分化较为明显,部分城市波动较大,在供应受政策限制影响下,整体成交量持续处于低位。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85.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95.9% 。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77.0%,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168.6%。本周土地供应可造504.6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76.2% 。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294.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2.8%。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5.9%,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30.3%。本周土地成交可造692.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29.9%。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453.4亿元,环比上涨0.6%。其中经营性用地450.1亿元,环比上涨1.3%;非经营性用地3.39亿元,环比下降46.9%。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655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2.5%;土地成交均价1541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0.8%。
【政策汇编】
7月31日,成都通过《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到2017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市场。发布《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显示,符合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未来五年,成都将建设人才公寓2229万平方米,约30万套;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540万平方米、约5万套。
7月31日,惠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严禁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为未竣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预售商品房提供再行转让的中介服务,以对中介机构炒房、卖号的行为,源头上予以遏制。同时严禁中介炒作房号、使用阴阳合同、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
8月2日,广州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对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项目予以调整,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发展租赁市场的各项举措落地;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多措并举加大商品住房供应;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信贷措施,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等。
福清市发布《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此外,首次开盘住宅项目备案均价严格落实政府控价目标。
北京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8月4日,福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指出,各房地产商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房企在销售地下车位、储藏间等房屋附属物的,必须单独向物价部门申请“一房一价”备案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公开销售。严禁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要个遵守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公开销售商品房。
8月4日,温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适用于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的规划设计与管理。对意见规定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建设、销售时不得采用带有公寓、家园、花园、花苑等含有住宅性质的名称,广告宣传、楼书中不得暗示具有居住功能。开发建设单位不得采取以租代售等方式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应依法予以查处。
8月4日,沈阳通过《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 。通知指出,2017年沈阳市将选择人口密集、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出让规模适宜的住房租赁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配建”、超出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方式出让土地,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从而从源头控制,增加土地供应。提出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的,不予限售;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2017年以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涨幅超过10%或单栋楼备案均价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在售项目中的未售房源,一律实行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本周要闻】
商务部:遏制房地产等行业非理性投资
7月31日, 商务部表示,中国政府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没有变。特别是对“一带一路”,对国际产能合作,对有利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包括东中西产业梯度发展的对外投资,中国仍将持续给予鼓励。同时,房地产、酒店、体育、娱乐等行业的对外非理性投资将得到遏制,从而进一步引导企业对实体经济的投资。
上海张江科学城规划获批 将新增住宅建筑面积920万方
8月7日,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复《张江科学城建设规划》。根据规划,科学城内部将通过增加住宅满足就业人口居住需求,新增住宅建筑面积约920万平方米,其中890万用于租赁住宅。未来的张江科学城将围绕“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和“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目标战略,实现从“园区”向“城区”的总体转型。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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