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07.25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5.26%。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 103.4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79.8%;总成交面积 257.9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 68.1%;成交金额 214.3 亿元,环比下降 67.8%;土地成交楼面均价 3945 元/平方米,环比上涨 0.5%;土地成交均价 8308 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0%。
政策动态:成都逐步扩大“租售同权”,加强住房租赁违规行为监管;芜湖欢迎关注“中房研协测评研究中商品房办理预售证 3 个月内不得涨价;南京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 购房补贴最高 300 万;上海发布 2017-2035 年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兰州取消部分区域住房限购,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海南禁止商住地与其他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
新闻关注:国务院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央行研究局表示短期有加息空间,需纳入考虑通胀及汇率;上海居住证管理新规 1 月 1 日起施行,居住登记满半年等可申请。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 207.25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 15.26%。一线城市除深圳微涨外均环比下滑,其中北京、广州跌幅超过七成,北京成交量仅5.05 万平方米。4 个二线城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南京受新盘供应增加影响成交放量,环比涨幅高达 208.94%,南宁次之,涨幅为 85.69%,成都成交量连续回升,本周再涨 66.36%。7 个二线城市下滑,温州跌幅明显,环比下滑 53.72%,济南、苏州、南昌、杭州跌幅在一到两成,长春、青岛跌幅不超过 5%。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下降 16.28%。3 城市环比上涨,南京以74.67%涨幅居首; 12 城市环比下滑,北京以-68.10%跌幅居首。2018 年第 1 周,部分城市对城市偏远地区和引进人才限购放松,属于政策微调,是在“去库存”和“防投机”,整体“房住不炒”主基调不变情况下的进一步细化。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 103.4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 79.8%。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 76.7%,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 88.5%。本周土地供应可造 205.0 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 79.8% 。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 257.9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 68.1%。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 75.5%,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 32.2%。本周土地成交可造 543.3 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 68.0%。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 214.3 亿元,环比下降 67.8%。其中经营性用地 204.7 亿元,环比下降 68.7%;非经营性用地 9.58 亿元,环比下降 22.2%。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 3945 元/平方米,环比上涨 0.5%;土地成交均价 8308 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0%。
【政策汇编】
1 月 3 日,成都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扩大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加强住房租赁违规行为监管等相关事项。其中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非本市户籍来蓉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以租赁住房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芜湖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自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上调,超过 3 个月再次申报备案价格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 1%。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房实施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 3000元/平方米。
1 月 4 日,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 A、B、C 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A 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 200 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 200 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 300 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1 月 4 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布,提出要转变城市发展模式,牢牢守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底线。按照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要求,锁定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3200 平方公里以内。将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增加租赁性住房比重。
1月 5 日,兰州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针对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兰州房地产市场区域性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取消西固区、九州开发区、高坪偏远区域的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应合理确定申报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的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一价清”制度,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实施限售,在该区域内购买的住房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海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效益的意见》,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禁止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对 2018 年 1 月 1 日后新增闲置土地面积超过近 5 年年均供地量的市县,暂停该市县除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外的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让、土地供应审批手续。严格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变更。禁止其他用途的土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本周要闻】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 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1 月 3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
央行研究局:短期有加息空间 需纳入考虑通胀及汇率
1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表示,去年以来工业产品价格及企业利润不断提升,短期内有加息空间,同时通胀和外汇汇率也要在利率调整前纳入考虑。
上海居住证管理新规 1 月 1 日起施行 居住登记满半年等可申请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 58 号)于 1 月 1 日起施行,共 35 条,其中对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居住证申办条件及申办流程、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及便利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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