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典型城市成交环涨5.89% 北京涨幅明显

2018-01-23 20:13:40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300.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5.89%。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15.8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4.8%;总成交面积435.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0%;成交金额488.4亿元,环比下降19.3%;土地成交楼面均价664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5%;土地成交均价112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8.5%。

  政策动态:长春三环内限售,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襄阳实施租购同权,允许房企等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南京高层次人才限购房一套且5年内不得转让;上海公积金中心出台三办法;武汉规范企业转租房源行为;广州非本市户籍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2年。

  新闻关注: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2020年要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四季度全国地价温和上行;保监会、财政部发文严禁险资违法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2017年全国GDP增长6.9%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2017年12月热点城市新房价格仅广州同比环比均下降;海洋局采取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禁止围填海开发商业地产。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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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00.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5.89%。一线城市中北京涨幅明显,但成交量仍不足10万平方米,深圳、广州小幅上涨,涨幅不超过5%;上海成交明显回落,跌幅超过三成。6个二线城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苏州成交量翻倍,环比上涨108.15%,重庆次之,涨幅为92.44%,无锡、廊坊、东莞涨幅明显,在27%-44%之间。10个二线城市下滑,南京连续两周大幅回落,本周再跌44.60%,南昌跌幅超过三成,温州、成都、青岛、西宁跌幅在两到三成,福州、济南、长春、杭州跌幅在5%-16%之间,成交量波动不大。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下降6.76%。6城市环比上涨,苏州以38.69%涨幅居首;14城市环比下滑,广州以-47.69%跌幅居首。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15.8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4.8%。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48.5%,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62.4%。本周土地供应可造354.7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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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435.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0%。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13.8%,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12.9%。本周土地成交可造735.6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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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488.4亿元,环比下降19.3%。其中经营性用地475.5亿元,环比下降20.0%;非经营性用地12.89亿元,环比上涨20.3%。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664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5%;土地成交均价112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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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长春市下发《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和商品住房库存挂钩机制;加强住宅用地管理,要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制度。对于商品住房交易,限定新购住房上市交易条件,凡在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襄阳市发布《襄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责任分工方案》,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提出要增加租赁市场供应,将租赁住房纳入年度发展规划,探索在重点学区、主要商圈、工业园区等供需缺口较大的区域新建租赁住房,在村集体土地上建租赁住房等。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

  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必须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人姓名。

  1月17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落实租购并举政策,满足了职工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同时简化了办理要件和流程。贷款政策明确,外省市缴存职工在上海市购买自住住房将被纳入贷款范围;提取政策按租购并举的要求,支持上海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且允许职工委托提供宿舍住房的所在单位或者专业租赁企业集中递交申请。

  1月17日,武汉市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服务企业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的试行意见》,规定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对住房进行装修改造后向社会出租,但要满足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装修改造、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用作长期租赁住房的要求。提出租赁住房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得超过2人。企业不得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对原规划设计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等变相分割出租。

  1月17日,广州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修订稿)》,将331公积金新政的内容加入其中,即贷款条件由原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改为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本周要闻】

  国土部:2020年要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1月15日,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保持在18.65亿亩和15.46亿亩以上,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到2020年,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承载力明显提高,城乡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比2016年下降20%;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到2020年,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基本形成,土地增值收益投向“三农”力度明显加大,区域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公平。

 国土部:四季度全国地价温和上行

  1月16日,国土部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地价总体水平保持温和上行。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4083元/平方米,环比增速为1.67%,与上一季度持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7251元/平方米、6522元/平方米和806元/平方米,环比增速分别为1.12%、2.47%、0.84%。

  保监会、财政部:严禁险资违法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

  中国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提出须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在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同时,明确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统计局:2017年全国GDP增长6.9%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8271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5468亿元,比上年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34623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427032亿元,增长8.0%。

  2017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比上年增长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9799亿元,比上年增长7.0%;商品房销售额133701亿元,增长13.7%;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08万平方米,增长15.8%。

  统计局:2017年12月热点城市新房价格仅广州同比环比均下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57城市环比上涨,6城市持平,7城市下降;61城市同比上涨,9个城市下降。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及环比均上涨的城市有8个城市,包括上海、天津、南京、无锡、济南、郑州、武汉、成都,同比及环比均下降的则只有广州。

  海洋局采取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禁止围填海开发商业地产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表示,将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管控措施提到: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明确未来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围填海重点保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等四类用海项目。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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