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76.97万平方米,环比上涨0.46%。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37.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9.7%;总成交面积162.5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3%;成交金额457.8亿元,环比上涨24%,土地成交楼面均价202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9.7%;土地成交均价355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6.9%。
政策动态:住建部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严查捂盘惜售等行为;贵阳购买新房3年内不得转让,严防地价过快上涨;丹东对限制区域实行房地产调控措施;成都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聊城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太原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三明户籍居民购买二套以上商品房满3年才能交易;宁波奉化、杭州湾新区新购住房满2年后方可转让;西安人才安居购房最高补贴100万元;珠海高层次人才置业公积金最高贷250万。
新闻关注:前四个月中国房地产业对外投资无新增项目;4月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同比降幅扩大0.4个百分点;1-4月房地产开发投资3.1万亿、销售额3.6万亿;北京将加强对金融、房地产市场等领域风险防控。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276.97万平方米(无锡、南昌本周数据暂缺),环比上涨0.46%。一线城市全面上涨,北京上涨55.64%,但成交量仍处低位,上海、广州连续两周回升,成交量增加在3万平方米以内。其他典型城市中7城市环比上涨,温州、廊坊成倍增长,但由于基数较小,成交量仅为0.58、1.72万平方米,成都涨幅达到65.98%,成交量突破40万平方米,东莞也涨幅明显,超过四成;7城市环比下滑,南京、福州连续两周下滑,本周跌幅分别为-43.16%、-35.46%,济南、重庆跌幅超过两成。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上涨30.53%。6城市环比上涨,东莞以61.66%涨幅居首;7城市环比下滑,温州以-79.95%跌幅居首。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37.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9.7%。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8.7%,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38.8%。本周土地供应可造721.4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上涨42.4%。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62.5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3%。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40.4%,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65.4%。本周土地成交可造285.1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上涨3.6%。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57.8亿元,环比上涨24%。其中经营性用地52.4亿元,环比上涨20.7%,非经营性用地5.42亿元,环比上涨67.6%。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202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9.7%;土地成交均价355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6.9%。
【政策汇编】
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并对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提到要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防止地价推涨房价;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热点城市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切实加强资金管控。要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贵阳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土地供应,完善住房供给结构,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严格限制投机炒房等行为。避免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防地价过快上涨;明确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要求、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偿债能力审查等要求,严厉打击"首付贷"、"假按揭"等行为。
丹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振兴区中心南路以东、江湾西路以西、黄海大街(浪东线)以南、鸭绿江大道(滨江西路)以北范围内购买住房规定,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成都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指出,在不同区域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对户籍迁入未满24个月的,应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未迁入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或12个月以上。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太原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将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房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明示不涨价销售的承诺。将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控制现房短期交易转让、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加大市场供应、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等措施。
聊城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须将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上市预(销)售时间。未按规定申报的,暂停受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申请,并进行信用惩戒。《商品房预(销)售方案》中要包含房源信息、预(销)售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同时要明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后的开盘时间,并严格依照确定的开盘时间对外公开预(销)售。
三明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预售价格备案要求,一房一价,明码标价销售;不得捆绑搭售;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供不应求的热点楼盘,所有房源必须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摇号方式,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接受社会监督。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宁波奉化区发布通知明确,在主城区(锦屏、岳林两个街道)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发布通知,即日起,在新区范围内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西安印发《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把人才安居申请对象分为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E类人才。在人才安居租赁补贴中,A类人才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人才公寓配租标准上,A类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方面,A类人才最高补贴100万元。
珠海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职工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0万元。
【本周要闻】
商务部:前四个月中国房地产业对外投资无新增项目
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1-4月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ODI)35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中国1-4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FDI)436亿美元,同比增长2%。其中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
统计局:4月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同比降幅扩大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个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10个,上涨的城市有58个,持平的城市有2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与上月持平,二线城市涨幅扩大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的城市有10个,上涨的城市有60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降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涨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统计局:1-4月房地产开发投资3.1万亿、销售额3.6万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059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增速比1-3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421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增速比1-3月份回落2.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36222亿元,增长9.0%,增速回落1.4个百分点。4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6687万平方米,比3月末减少642万平方米。
地方:北京将加强对金融、房地产市场等领域风险防控
5月14日,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表示,北京作为首都,各类风险容易聚集,我们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金融、地方债务、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强化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将落实好"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空间布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同时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推进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三大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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