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334.1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6.90%。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68.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9.4%;总成交面积192.7万平方米,环比下降43.0%;成交金额180.5亿元,环比下降27.4%,成交楼面均价398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4.5%,土地成交均价937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7.4%。
政策动态:银保监会将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纳入监管;海南基本取消省内落户限制;广东支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社事业创新发展;河南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北京通州对贡献突出企业给予人才租赁住房等支持;广州启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第四阶段;广州南沙共有产权住房满8年可转商品房;三亚未落户各类人才可凭缴税或社保申购1套房;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规11月起实施;长春严禁民办学校将招生入学与房地产挂钩;海口严禁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
新闻关注:三季度末房地产贷款余额43.29万亿元,增速连续14月回落;9月一线城市房价环比涨0.4%,二三线普涨;深圳率先应用“标定地价”体系。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34.1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6.90%。一线城市中仅广州上涨,涨幅为10.23%,深圳、上海、北京环比下滑,其中上海、北京波动较大,上周快速上涨后本周大幅回落,分别下滑31.83%、47.72%。其他典型城市中,9城市环比上涨,南宁、成都、杭州、苏州涨幅在三到四成之间,济南、东莞上涨也较为明显,分别为25.30%、23.63%,南京上涨14.12%,重庆、温州涨幅不超过6.5%。3城市环比下降,青岛微跌,福州、长春分别下滑13.01%、23.77%。
本周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上涨19.62%。12城市上涨,南宁以78.31%涨幅居首;4城市下滑,长春下降13.34%,跌幅居首。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68.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9.4%。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10.0%,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8.1%。本周土地供应可造623.6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上涨4.2%。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92.7万平方米,环比下降43.0%。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3.7%,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63.5%。本周土地成交可造453.4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下降15.1%。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180.5亿元,环比下降27.4%,其中经营性用地173.7亿元,环比下降26.2%,非经营性用地6.83亿元,环比下降48.3%。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398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4.5%;土地成交均价937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7.4%。
【政策汇编】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将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纳入监管,结合实际分类处置,推进牌照管理工作,妥善结清不持牌机构的存量业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稳健运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海南省2019年10月19日起试行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为:第一,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第二,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第三,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第四,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落实本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周密细致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广东省出台《关于支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撑横琴新区人才发展、服务横琴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十条政策措施,包括: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实施港澳导游换证执业和有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港澳籍人才聘用政策、支持建设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示范基地、粤港澳“一试多证”评价和实训基地、率先推进湾区“就业创业通”“社保通”工程、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等。
河南省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拟对全省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抽取10%,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市场经营行为情况如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销售过程中依法依规行为情况等。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当地主管部门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暂停网签和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
北京市通州区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精尖产业发展若干设施》,对年度区域经济贡献达到1000万元的高精尖企业,给予科技创新、办公及科研用房、贷款贴息、上市补贴、高管奖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对亩均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高精尖企业,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报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人才租赁住房等人才住房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给予医疗、子女入学、人才落户及工作居住证办理、出入境等便利;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生活配套服务。
10月18日起,广州启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的第四阶段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工作。两方面入手:一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个人社保缴款明细、人才绿卡、优粤卡、公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免予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二是应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证照共享模块,核验申请人资料,降低行政风险。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登记等复杂不动产登记外,实现土地、房屋、海域、林权等不动产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整体提速89%。
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共有产权房的套数、产权份额、回购、上市流转、购房贷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提出共有产权房满5年可流转退出保留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满8年可转变为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该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港澳青年。
三亚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各类引进人才在三亚市创业就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指出将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根据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深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取消部分证明材料、购房提取票据间隔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基本保障对象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职工、项目实施主体或开发单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及本次新规要求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十四个严禁”要求,包括严禁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学校;严禁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地址和举办者;严禁民办学校将招生入学与房地产挂钩,与幼儿园挂钩;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等。
海口发布公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要求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等行为;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开发单位须在销售现场准确、如实公布房源销售情况。
【本周要闻】
央行:三季度末房地产贷款余额43.29万亿元增速连续14月回落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49.9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3.29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连续14个月回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1.24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65万亿元,同比增长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9.05万亿元,同比增长16.8%。
国家统计局:9月一线城市房价环比涨0.4% 二三线普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上月为持平。31个二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35个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深圳率先应用“标定地价”体系
10月21日,深圳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通知》以及《深圳市2018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根据《测算规则》,深圳将统一全市地价管理体系,同时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加大对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支持。《深圳市2018年度标定地价成果》显示,住宅用途地块共有410宗,标定地价最高的为南山区的K306-002地块,价格为63623元/平方米。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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