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139.26万平方米,较上周上涨70.89%。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15.1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21.2%;总成交面积306.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8%;成交总金额355.2亿元,环比下降37.5%,成交楼面均价397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7.2%,成交土地均价116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3.6%。
政策动态:住建部提出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广西工程建设开“绿色通道”;重庆支持复工复产;杭州应届毕业生增发租房补贴,推进房屋网上销售;东莞公积金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广州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公租房,增城区优化规划建设审批流程;佛山二手房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过90日;天津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厦门符合条件者就业一年可在岛外购房;石家庄、南通、钦州、抚州、鹤壁发布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
新闻关注:国务院提出增加再贷款再贴现5000亿,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房贷利率自3月1日起实施重签;2019年房地产业增加值69631亿,增长3.0%。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随着各城市房地产企业售楼和房产中介处陆续恢复运营,成交量持续回升。本周共17个城市有交易数据,成交总量为139.26万平方米,较上周上涨70.89%。
具体城市来看,一线城市中上海较上周微降,深圳、广州涨幅较明显,北京小幅上涨。其他典型城市中,成都成交量高达30.59万平方米,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其次苏州、杭州成交面积超过13万平方米,南京较上周明显减少,下滑45.06%。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15.1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21.2%。其中经营性土地上涨172.5%,非经营性土地上涨76.1%。供应总建筑面积940.8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95.5%。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306.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8%。其中经营性土地下降9.6%,非经营性土地下降2.3%。成交总建筑面积893.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8.5%。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55.2亿元,环比下降37.5%。其中经营性用地344.0亿元,环比下降38.1%;非经营性用地11.18亿元,环比下降8.8%。成交楼面均价397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7.2%;成交土地均价116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3.6%。
【政策汇编】
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搞“一刀切”。地方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减免房屋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广西颁布《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分为全力保障和推进疫情防控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全力扶持行业发展,减轻企业压力、全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4个方面。内容涉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调整公租房阶段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23条细则。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爱心企业职工和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保障对象,优先提供保障房、公租房。
重庆住建委发布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通知,其中在延长审批申报时间方面,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后3个月内仍可申请延续或重新核定。还包括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引导企业进行风险分担,合理计取疫情防控和赶工费用等。
杭州推出八项人才举措,其中对本科及以上所有应届大学生,在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提出要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到明年底前新建5万套。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给予A类人才“一人一议”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等。
杭州提出既要在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切实保障购房者和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又要充分发挥本市数字经济优势,运用互联网技术完善、畅通商品房销售各环节的线上通道,积极推进商品房全流程网上销售。局官网在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信息时,将同步开辟“网上售楼处”专门平台,集中公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的网上销售路径,提供购房者网上查询的便利性,同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强化网上销售的后台服务,加强全流程网上销售的宣传。
东莞发布公积金新政,包括异地贷款条件放宽;商转公贷款后可形成组合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为30年。
广州同时满足广州市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本数)、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租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五项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期为5年,合同期满,不予续租。
增城区发布《关于优化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建设行业诚信机制。
佛山规定二手房交易中房产经纪人需核实卖方身份信息及真实意愿、核实买方身份信息及购房资格,买卖双方网签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90天等。
天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2019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厦门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推进各新城片区产业和人才聚集。主要包括“精准滴灌-筹集住房,优化服务,满足不同人才居住需求”、“住有所居-创造宜居环境,让人才住得下住得好”两个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如在厦无住房并且在厦稳定就业1年以上,凭与厦门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石家庄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业措施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至结束后6个月内,市、县行政审批(住建)部门对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可调整预售许可审批条件,将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预售楼栋完成投资不低于25%。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由40%下调至30%。支持房地产企业利用线上售楼平台进行售房。
南通发布保障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拟顺延经营性用地出让部分环节的工作时间至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之后,涉及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缴纳、项目开复竣工等。放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许可要求等。因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不超过3个月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原因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困难减免。
钦州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措施,合理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依法给予税费减免、办理延期纳税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实施契税补贴3月该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契税补贴比例为100%,4月补贴比例为80%,5-6月补贴比例为50%,医护人员2020全年补贴100%。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放宽土地出让价款缴付期限及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阶段性下调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阶段性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顺延工期和交付期限,不计违约责任等。
抚州市发布通知,因受疫情影响,按规定应在1月23日之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不收取滞纳金;受让人可申请延期开、竣工,不计入违约期,不收取违约金,延期时间视疫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同时,调整预售重点资金使用节点,降低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放宽商品房预售申报条件。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户150元/㎡的购房补贴。
鹤壁制定21条措施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包括: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手续容缺办理、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条件、提前拨付预售资金、开辟企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信贷优惠政策等。
【本周要闻】
国务院:增加再贷款再贴现5000亿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措施。一是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湖北省境内各类企业都可享受上述政策。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重点用于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房贷利率自3月1日起实施重签
央行公告显示,3月1日起重新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以有两个选择:固定利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可转换的贷款满足要素包括:一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二是参考的是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三是浮动利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在内,如是商贷、公积金混合贷,只转换商贷部分,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原合同执行。
国家统计局:2019年房地产业增加值69631亿 增长3.0%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房地产业增加值69631亿元,增长3.0%。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2.4万公顷,比上年下降3.6%。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4.7万公顷,增长10.3%;房地产用地14.2万公顷,下降1.4%;基础设施用地33.5万公顷,下降9.5%。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