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467.1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93%。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848.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89.2%;总成交面积304.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1.3%;总成交金额150.9亿元,环比增加49.0%,成交楼面均价205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1%,成交土地均价494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3.5%。
政策动态:住建部征求意见: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广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长至3年;深圳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设四项监管措施;西安统一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住房满5年方可交易;佛山调整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义乌新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备案价。
新闻关注:央行表示中小房企高杠杆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值得持续关注;北京市发布了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467.1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93%。一线城市仅深圳成交量小幅上涨,北京、广州、上海下降,其中广州、上海跌幅明显,分别减少25.00%、43.59%。其他重点城市中,9座城市环比上涨,温州、重庆、济南涨幅较为明显,分别为35.47%、29.33%、23.41%,其次东莞、大连、福州、成都涨幅在一到两成之间,武汉、青岛小幅上涨;6座城市环比下降,南昌、嘉兴跌幅明显,分别减少52.90%、29.51%,其他城市小幅下滑,跌幅不超过8% 。成交量来看,成都、重庆、武汉远高于其他城市,分别成交78.52万平方米、65.88万平方米、52.55万平方米,南京、青岛超过30万平方米。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上涨12.69%。11座城市成交量上涨,济南以80.65%涨幅居首;8座城市成交量下降,上海减少39.67%、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848.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89.2%。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146.3%,非经营性土地增加252.5%。供应总建筑面积1600.6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18.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232.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3%。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23.2%,非经营性土地增加47.1%。成交总建筑面积548.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8.9%。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150.9亿元,环比增加49.0%。其中经营性用地134.7亿元,环比增加43.9%;非经营性用地16.20亿元,环比增加110.8%。成交楼面均价205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1%;成交土地均价494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3.5%。
【政策汇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县城新建建筑要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
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及:第一,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在以往“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基础上,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第二,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第三,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第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第五,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开展“学生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创设了四项监管措施。包括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留存报备制度。建立预售商品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联合检查制度,市场监管、住建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待售商品房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地宣传介绍学区情况;应当将目前楼盘所处学区情况、未来可能出现的学区变化风险和查询学区、入学政策的途径,通过合理方式在营业场所和官网公示,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西安发布通知明确,建立完善房地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除部分地区,全市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均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每年按季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此外,对严格住房金融监管、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方面做了强调。
佛山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发放对象标准等进行了调整。包括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为发放对象,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务用房等)不予发放贷款;超过144方住宅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贷款;明确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等。
义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优化供应结构,视情采用住宅用地“限房价、限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带方案出让”等出让方式。2021年10月1日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转让。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备案价格,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推出全部准售房源和车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分批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和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本周要闻】
央行:中小房企高杠杆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值得持续关注
央行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疫情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宏观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际资本流动的波动比较大,外部冲击引发境内金融市场波动,股市、债市和大宗商品市场面临振荡的风险,少数的大型企业集团目前还处在风险的暴露期,中低资质的企业还面临融资困境,债务违约的风险比较高。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的压力仍然比较大,高杠杆的中小房企的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也值得持续关注。下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入常态化的阶段,金融管理部门还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全力做好存量风险的化解工作,同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体系,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北京市发布了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北京公布今年第一批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共计30宗,建设用地面积约169公顷,建筑规模约345万平方米。共涉及12个区,位于中心城区项目15宗,建设用地面积约73公顷,占比约43%;位于多点及副中心地区项目1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72公顷,占比约43%;位于生态涵养区项目4宗,建设用地面积约24公顷,占比约14%。15宗项目采用了配、竞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的交易方式,占比达到50%,起始配建面积达到14万平方米;位于朝阳金盏乡和崔各庄乡、海淀树村、副中心0302街区等6宗区位条件较好的项目,采取了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的交易方式。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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