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286.9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8.44%。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705.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27.7%;总成交面积181.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0.6%;总成交金额38.7亿元,环比减少76.6%,成交楼面均价10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4.1%,成交土地均价2129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0.6%。
政策动态:广东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河北严格房屋销售监管,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安徽发布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广西盘活存量土地,农村存量土地可出让出租;北京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深圳严禁炒作回迁房、安置房,严禁信贷买卖住宅类历史违建;东莞出台“三限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重点查处物业、业委会等违法违规行为;金华实施新建商品房公开摇号,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佛山未售完的人才房可作为商品房销售。
新闻关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文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2.7%,商品房销售额增长30.7%;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回落。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286.9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8.44%。四个一线城市中深圳成交量达13.34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01.75%,上海小幅上涨,广州、北京有所回落,分别减少14.87%、26.38%。其他重点城市中,5座城市环比上涨,惠州涨幅达到六成,其他城市涨幅不超过18%;9座城市环比下降,嘉兴、南京明显减少,跌幅在五成上下,其次苏州、温州跌幅也较为明显,分别减少33.56%、24.63%,其他城市跌幅不超过两成。成交量来看,本周成都以45.97万平方米居首,其他城市均不超过30万平方米,青岛、重庆、武汉、杭州成交量在24-30万平方米之间。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减少14.23%。6座城市成交量增加,深圳以129.56%涨幅居首;12座城市成交量下降,武汉减少40.17%,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705.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27.7%。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239.3%,非经营性土地增加68.2%。供应总建筑面积1376.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57.1%。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81.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0.6%。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84.7%,非经营性土地增加39.6%。成交总建筑面积385.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9.8%。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8.7亿元,环比减少76.6%。其中经营性用地25.0亿元,环比减少84.3%;非经营性用地13.79亿元,环比增加86.6%。成交楼面均价100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4.1%;成交土地均价2129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0.6%。
【政策汇编】
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完善建筑产业体系、升级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支持建筑业走出去、优化发展环境等六部分18项具体政策措施。
河北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明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各地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做好房价稳控等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严禁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等,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加强房屋交付合同履约和质量监管。加强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加大土地使用监管力度。并加强动态巡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安徽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等问题,房屋买卖中存在的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捂盘惜售、捆绑销售车位等问题进行整治。对住房租赁中存在的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等问题,物业服务中存在的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广西发布全区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主要内容有: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形态。强化建设用地批后征收和前期开发,对2019年底前批而未征的建设用地,要整合力量,开展土地征收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利益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行土地征收“净地交付”模式,着力提高征地效率,为及时供应土地打下基础。释放农村存量土地潜力,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能。加大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力度。推动低效用地高效利用,建立行政与司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涉诉土地盘活利用。
北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包括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其中规定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应与现状保持一致。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严格销售机构、人员、行为管理。
深圳发布《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对更新项目、土地整备项目需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防范更新项目、土地整备项目进行回迁房、安置房炒作;将对违规发布违法建筑交易相关信息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网站、公众号等进行查处;严禁信贷资金买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住宅类历史违建。
东莞印发《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指出,拟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镇试点建设“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项目。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交付一定年限后,经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东莞印发《2021年东莞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显示,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物业管理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金华发布通知,要求市区内新建住宅项目,需公开当期批准销售房源和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并一次性上市销售;限房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以及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销售房源数的新上市商品住宅项目,须采取采用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和选房人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金华市区“无房家庭”首套房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并提供不少于50%比例的房源用于金华市区“无房家庭”购买。
大连发布通知指出,凡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新购买住房的严格限制上市交易。新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商品住房需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加强住宅用地出让价格管控,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降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住宅用地挂牌交易时的最高溢价率。加大热点区域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完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开制度,保障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有效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佛山市顺德区发布通知指出人才专卖房购买8年内不得出租(借)、转让、赠与、抵押;人才专卖房最高销售价为土地出让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左右;未销售完毕的人才专卖房可转为普通商品房销售。
【本周要闻】
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文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 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债券发行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匹配实体经济需求。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在健全定价机制上,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定价机制,确保价格形成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政府部门、发行人对发行定价的不当干预,严禁承销机构通过自承自买、募集资金返存等方式变相压低发行利率、扭曲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统计局: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2.7% 商品房销售额增长30.7%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4895亿元,同比增长12.7%。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9.1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9.0%;新开工面积11.89亿平方米,下降0.9%;竣工面积4.18亿平方米,增长25.7%。土地购置面积876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3%;土地成交价款5121亿元,下降4.8%。商品房销售面积10.1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1.5%;商品房销售额106430亿元,增长30.7%。
统计局: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回落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总体回落。其中一线城市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同比上涨6.0%,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环比、同比分别上涨0.4%和4.7%,均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同比上涨3.3%,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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