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支持铁路建设可持续运营,推进沿线综合开发

政策分析 2023-07-05 14:10:07 来源:易居研究院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3-07-05
  • 报告类型:政策分析
  • 发布机构:易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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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6月2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可持续运营推进沿线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就推进铁路(含国铁干线,城际、市域、市郊、疏港铁路等和修建复线、铁路改造等)项目沿线综合开发提出七大方面共二十二条政策措施,有助于构建铁路建设可持续运营机制,推进铁路沿线综合开发。

  一、政策核心内容及点评

  2018 年 8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铁路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18〕36 号文,以下简称“36 号文”),自 2018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将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到期。因此,修订稿是对36 号文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通过对政策进行逐条对比,修订稿的核心内容如下:

       1、保障土地综合开发用地

        修订稿再次明确了铁路沿线综合开发用地的范围,即以站点为中心、半径800 米范围内用地实施规划控制,并结合城市、镇规划和城市路网等实际情况,确定站场中心点向外半径 800 米左右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开发备选用地,同时增加了“站场周边开发用地面积有限的或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经沿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与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协商后,可在该站点所在地级以上市其他区域集中配置综合开发用地”,可见新政对铁路沿线综合开发用地范围的支持力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