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眼陈标志 2024-01-16 09:50:49 来源:中房报
“这次是真的被骗了。”坐在记者对面的蔡恒忠,侧面目视窗外喃喃自语地说。
即便是决定向警方报案的前一刻,蔡恒忠依然不相信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赵某文会骗他,自己购买9套安置房会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蔡恒忠与赵某文的交集,始于他所在工厂的部分厂房被强拆之后。2022年底,36岁的赵某文找到蔡恒忠,神秘兮兮地说他手头有一批安置房不公开对外出售。
“他是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不相信他还能相信谁?”2023年7月,蔡恒忠在赵某文的“帮助”下签了9套安置房的“购房协议”,前期一共交了171万元购房款。
尽管蔡恒忠拿到了部分安置房的房门钥匙,但他发现这些房子的户主另有其人。
与蔡恒忠经历相同的,还有数十名购房人。经海口市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初步统计,赵某文经手的“安置房”涉及金额达1000万元。
海口市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对此作出回应称,赵某文系第三方人力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3年12月3日从该中心离职,不再在该中心担任任何职务,其一切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购买“安置房”
“你怎么办,不退我购房款吗?你这样做会害了大家的!”2023年12月下旬,蔡恒忠通过微信向赵某文发出最后“通牒”。
蔡恒忠发给对方的信息,显然带着愤怒和无奈的情绪。不仅安置房没买着,171万元购房款还在赵某文手中。
蔡恒忠告诉记者,他与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某文的交集始于2022年底。
“2022年2月份,我的厂房被部分强拆,当时影响很大。他那时候就知道我。”蔡恒忠称,“2022年底,赵某文主动找到我,说他所在的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还有少量安置房,可以私下对外出售。”
安置房通常是指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主要是“安置保障”属性。另根据相关规定,安置房的转让需要在取得房产证后满5年才可以进行交易。
蔡恒忠并不完全理解安置房的意义,他只觉得“安置房要比市场上普通商品住宅价格便宜许多”。
“他主动找到我,说他就是管安置房项目的,房源都是一些领导退出的指标房。”蔡恒忠告诉记者,他有3个已成年子女,还有自己的兄弟姊妹等亲属也有购房需求。于是,蔡恒忠对安置房动了心。
之后,家人一商量,决定由蔡恒忠作为代办人与赵某文具体对接购房事宜。
“他还再三叮嘱我,这个事不能告诉别人。”2023年1~7月,蔡恒忠先后签了9套安置房的“购房协议”,并分多次向赵某文转账171万元。
“他说户型面积为50平方米至120多平方米不等。”蔡恒忠告诉记者,按照赵某文之前的说法,一套安置房先交32万元,待办理完相关交房手续后多退少补。
发现受骗
蔡恒忠所说的“购房协议”,其实是赵某文出具给他的多份《承诺书》《确认书》,以及《中外运配套项目房屋征收实物补偿协议》。
蔡恒忠提供给记者的一叠承诺书复印件显示,最早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主要内容为:“赵某文收到蔡恒忠交来购置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荣锦花园安置小区(100平方米)共2套购房款64万元,有海口市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实物补偿协议’为据。”
在该份承诺书中,赵某文承诺在2023年1月15日前办理完成所有交房手续,如果违约将在此后3天内免息退还所有款项。承诺书末尾有赵某文的个人签名、摁手印以及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我最先是买了两套,也确实拿到了房屋钥匙,后来才放心让家人在赵某文的手中购买安置房。”蔡恒忠称,其实按照规定,他们是没有资格购买安置房的,但赵某文给他们出具了盖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房屋征收实物补偿协议”,把他们作为“拆迁安置户”购房。
由于安置房价格远低于市场普通商品房,荣锦花园安置小区又距离蔡恒忠上班的地方较近,这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一份意外惊喜。
但之后办理房产备案等交房手续,赵某文并没有依约兑现,甚至一拖再拖。
“承诺书中说好是2023年8月31日办理完所有的交房手续,但他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蔡恒忠告诉记者,一直到2023年11月底之前,他仍然没有怀疑过赵某文,“我只是跟他说,如果办不了就将钱退给我。”
一直到2023年12月初,蔡恒忠突然感到事情有些不妙。因为有其他购房人开始相继投诉赵某文,而且他们遇到的情况一模一样。
2023年12月22日,蔡恒忠通过微信向赵某文发出最后“通牒”,但并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当天,蔡恒忠思考再三,最后决定向辖区警方报案。
回应:劳务派遣人员
据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后来初步统计,类似蔡恒忠情况的“购房协议”有30多份,涉及金额达1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荣锦花园安置房小区属于多个市政道路征收项目安置区,建有4栋楼共400余套房源。1月13日中午,记者到该小区见到,已有不少居民在此居住。门岗保安告诉记者:“这里的每一套房子都是有户主的,你不要相信任何人。”
据当地电视媒体《直播海南》栏目此前报道,购房人陆先生等人在赵某文办公室签的“购房协议”,该“协议”加盖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一共买了6套安置房,首付了115万元。
赵某文拿了3套房子的钥匙给了上述购房人。
但陆先生等购房人后来发现,拿到钥匙的房子并非登记在他们的名下,而另有房主。购房人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自己被骗了。
“与他们的情况一样,我拿到钥匙的房子也登记在别人的名下。”蔡恒忠沮丧地告诉记者,但赵某文确实是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而且还担任项目征收组长一职。
1月11日,记者前往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采访。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不愿提及太多,称警方已介入此事的调查。
记者在该中心的公告栏上,见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的《关于赵某文有关情况的通报》。该通报上称,赵某文为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3年12月3日从该单位离职,不再担任该单位任何职务,其一切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本单位无关。
通报还称,关于近期不法分子利用该单位、项目组长等名义发布的一切安置房信息均属谣言,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以免上当受骗。
“我单位目前已将相关违法现象上报纪委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线索及证据材料尽快向我单位提交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上述通报称。
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此前回应媒体称,赵某文于2014年8月入职,系第三方人力公司劳务派遣至该中心征收室,任该中心项目组长一职;赵某文在非拆迁户“房屋征收实物补偿协议”上所盖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经比对与该单位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不符。
但赵某文此前接受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否认了私刻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说法,称公章等不是他盖的,也不方便说章是谁盖的。
尽管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已作出上述解释和说明,但蔡恒忠等购房人依然觉得有疑团待解:赵某文如何凭一己之力,骗取了数十名购房人上千万元购房款?赵某文在单位办公室给购房人盖公章签协议,难道没有人察觉?
最让蔡恒忠感到不解的是,赵某文曾从微信里发给他多张转账记录截图,截图显示赵某文曾多次给一名王姓女子转账,其中一张截图显示转账金额高达81万元。
“我认为,他发这些截图信息给我,是想证明他并没有截留购房款。”蔡恒忠说。
1月12日,记者也多次拨打了赵某文的手机,但语音提示已关机。蔡恒忠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2023年12月23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刑警大队已受理他的报案。(文中蔡恒忠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