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增至30万元

政策苏晓 2024-04-01 10:57:10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苏晓/文)3月29日,据“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贷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倍数由原12倍调整为16倍。

  湘潭市还将提高保底贷款额度。将原“可贷额度低于20万且未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20万计算”调整为“可贷额度低于30万且未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30万计算”。

  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符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首次在湘潭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

  关于毕业大学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例进行说明:某毕业大学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湘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测算可贷金额上浮30%后仍低于30万元的,按保底金额30万元审批;若测算可贷金额上浮30%后不低于30万元的,按测算金额审批。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将原“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额提高至90万元”调整为“按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额提高至8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额提高至9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