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商品房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工作指引意见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03-27 12:27:11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广东
  • 颁发时间:2024-03-22
  • 发文字号:惠市房融调办函〔2024〕6号
  • 发文机构: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4-03-22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商品房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工作指引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各商业银行,各开发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部署,为更加精准支持我市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 号)相关规定,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了《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商品房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工作指引》,已经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审定,现印发各单位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商品房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工作指引

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