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03-25 10:29:11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广东
  • 颁发时间:2024-03-23
  • 发文字号:中建通〔2024〕24号
  • 发文机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实施日期:2024-03-23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