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449.5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92%。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82.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5.9%;总成交面积475.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9.1%;成交总金额715.1亿元,环比减少3.8%,成交楼面均价616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72.3%,成交土地均价1503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9.1%。
政策动态:十部委发文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六部委发文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云南个人出租房屋最低减按10%税率缴纳个税;深圳地价测算新规,棚改地价降低。
新闻关注:央行工作会议提出继续做好“六稳”“六保”,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住建部表示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健全部省市联动管控机制;2020年CPI同比上涨2.5%,居住价格下降0.4%。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449.54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92%。一线城市中深圳成交量继续上涨,本周涨幅近三成,上海微涨;广州、北京成交量减少,分别下降22.25%、61.18%。其他重点城市中,8座城市成交量环比上涨,杭州、嘉兴、惠州、南京成倍增长,杭州涨幅高达476.76%,其次成都、武汉也有明显上涨,涨幅分别为82.04%、67.63%;7座城市环比下降,温州跌幅最大,减少76.76%,青岛、南昌、东莞、重庆、大连跌幅在三到四成。从成交量来看,杭州、武汉、成都均超过60万平方米,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其次重庆、广州在30万平方米左右。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增加5.15%。7座城市成交量上涨,嘉兴以211.73%涨幅居首;12座城市下降,大连下降63.06%,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82.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5.9%。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65.9%,非经营性土地减少38.5%。供应总建筑面积837.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2.6%。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475.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9.1%。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30.8%,非经营性土地减少63.4%。成交总建筑面积116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4.2%。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715.1亿元,环比减少3.8%。其中经营性用地686.1亿元,环比减少1.9%;非经营性用地28.94亿元,环比减少33.8%。成交楼面均价616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72.3%;成交土地均价1503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9.1%。
【政策汇编】
住建部、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共包含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在行业发展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其中,提出将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云南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房屋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深圳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附表(2020年修订稿)。明确棚改地价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标准保持一致,即按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国有已批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改造为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类型的地价标准确定。新增商业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8,新增居住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新增产权归政府的房屋用于安置用房建设的地价标准,即政府投资新建的安置用房和产权归属政府的房屋用做安置用房的,地价按照相应用途的10%测算。新增“成片开发区”补办用地手续、土地续期等事项。
【本周要闻】
央行工作会议:继续做好“六稳”“六保”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稳字当头,抓住重点,守住底线,敢于担当,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会议提及,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完善金融支持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住建部: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健全部省市联动管控机制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下一步要落实:一是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建立住房与土地、金融联动机制,加强住宅用地管理,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快研究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二是健全部省市联动管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城市的指导,实施精准调控。三是建立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市场稳定。四是完善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机制,客观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五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家统计局:2020年CPI同比上涨2.5% 居住价格下降0.4%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环比上涨0.7%;居住价格同比下降0.6%,环比上涨0.1%,其中租赁房房租同比下降0.8%,环比下降0.1%。2020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5%,居住价格下降0.4%,其中租赁房房租下降0.6%。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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