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环降7.04% 一线城市均下滑

2021-07-28 15:25:11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62.6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7.04%。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480.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3.6%;总成交面积278.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6.2%;总成交金额150.2亿元,环比增加19.1%,成交楼面均价240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2.0%,成交土地均价539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2.1%。

  政策动态:韩正提出从实际出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出台三孩政策的支持举措,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政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浙江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上海加强赠与住房审核,受赠人应符合住房限购政策;无锡、绍兴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合肥调整新房摇号销售政策,缩短资格锁定时间。

  新闻关注:财政部加强对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把关,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7月份LPR连续第15个月维持不变;上半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4万个。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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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362.6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7.04%。四个一线城市成交量均有不同程度下滑,上海、北京跌幅超过三成。其他重点城市中,4座城市环比上涨,大连、济南涨幅明显,分别为68.40%、62.71%,东莞涨幅超过两成;9座城市环比下降,惠州跌幅近八成,其次嘉兴环比减少57.16%,成都、苏州、南京、杭州、温州跌幅也较为明显,下滑在24%-41%之间。成交量来看,本周武汉成交量持续领先其他城市,成交77.36万平方米,其次成都、重庆在39万平方米上下,杭州、济南、青岛在28万平方米上下,其他城市均不超过20万平方米。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减少20.80%。大连、济南成交量增加,涨幅分别为29.39%、44.35%;17座城市成交量下降,惠州减少76.87%、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480.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3.6%。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10.7%,非经营性土地增加51.8%。供应总建筑面积868.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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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278.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6.2%。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5.7%,非经营性土地减少23.8%。成交总建筑面积624.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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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150.2亿元,环比增加19.1%。其中经营性用地124.2亿元,环比增加14.6%;非经营性用地26.0亿元,环比增加46.7%。成交楼面均价240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2.0%;成交土地均价539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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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要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要牢牢抓住房地产金融这个关键,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要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相关支持政策举措有: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政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过程或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房企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及虚假房源信息,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

  《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房地产方面提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地价、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机制。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上海出台加强住房赠与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加强审核,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无锡发布通知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提出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无锡房地产市场网等平台发布。

  绍兴发布《关于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的通知》,加强对二手房挂牌价格的管控,及时下架挂牌价明显高于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异常房源。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重点、热点区域先行试点,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参考价将定期在相关网站发布。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不得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合肥发布通知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本周要闻】

  财政部:加强对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把关 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

  财政部表示,2021年财政部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会同发改委从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和融资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强对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把关,要求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做好项目储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明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央行:7月份LPR连续第15个月维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1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已连续15个月保持不变。

  住建部:上半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4万个

  住建部数据显示,1-6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4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占年度目标任务(5.3万个)的67.5%,较5月末增加了25.1个百分点。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河北(100%)、辽宁(99.6%)、山东(96.9%)、上海(93.0%)、贵州(92.6%)、江苏(91.8%);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天津(49.7%)、海南(40.7%)、福建(39.0%)、湖南(38.8%)、山西(26.0%)、西藏(16.7%)。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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