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确三类保障性住房,为全国起到了示范意义

政策分析 2023-07-05 14:29:07 来源:易居研究院

  • 城市:深圳
  • 发布时间:2023-07-05
  • 报告类型:政策分析
  • 发布机构:易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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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四个政府规章),将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政府规章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深圳出台四个政府规章,全面系统地对保障性住房的分类标准及建设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政府规章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非深圳户籍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此次政策对三类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分类进行明确,使得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目标和范围进一步清晰化,对于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分配提供了很好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