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周报|2023年第14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回落

市场报告 2023-04-12 16:14:48 来源:中房网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3-04-12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本期关注:3月CPI同比涨幅跌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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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235.7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0.86%。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07.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8.3%;土地总成交面积192.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58.2%,成交总金额89.7亿元,环比减少72.9%,成交土地均价465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9.6%。

  政策动态:西藏发布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实现跨行实时支付;福州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合肥新建商住房公证摇号政策延长3年;郑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提取和贷款政策;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发布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东莞严控“商改住”,继续加大配套型住宅用地供给。

  新闻关注:国家发改委表示节能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住建部表示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任务。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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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235.7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0.86%。本周受清明假期影响,监测城市成交量均环比下降,四个一线城市跌幅明显,其中上海跌幅最大,减少55.74%;其他13座重点城市中,嘉兴跌幅超过八成,温州、青岛、苏州、福州、佛山跌幅在五到七成,成都、重庆跌幅较小,在10%以下。仅北京和成都成交量略高于前四周平均水平,涨幅不足1%;15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嘉兴减少58.74%,跌幅最大。

  从成交量来看,成都领先于其他城市,成交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杭州、武汉、北京、济南在20万平方米上下,11座城市在15万平方米以下,嘉兴、福州、惠州均不到3万平方米。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07.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8.3%。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73.8%,非经营性土地增加232.6%。供应总建筑面积402.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7.4%。

1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92.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58.2%。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56.6%,非经营性土地呈多倍增加。成交总建筑面积458.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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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89.7亿元,环比减少72.9%。其中经营性用地73.5亿元,环比减少77.8%;非经营性用地16.16亿元,环比多倍增长。成交楼面均价1955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5.2%,成交土地均价465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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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西藏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明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住房的,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缴存金额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七地(市)缴存职工在拉萨购房的,可在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机构给予住房信贷支持,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提高住房贷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西藏自治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在购房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与该区缴存职工同等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及额度。对在该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购房人,按照房屋面积(元/平方米)或总价的一定比例给予购房补贴或贴息补贴。

  南京发文《住房公积金提取实现跨行实时支付》。缴存职工通过柜面和“南京公积金”APP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局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卡,可以任意选择21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I类卡作为收款卡,资金实时到账。

  福州发布巩固拓展经济向好的政策措施。关于楼市指出,要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研究调整限购区域、购房套数等住房消费领域限制性政策,落实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优化落实公积金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鼓励各地举办房产推介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的市场氛围。全面推行带押过户。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实施房票安置。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新机制。调整供地节奏,细分片区均衡供地,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推广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特别是收尾项目)金融扶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短缺。探索开展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合肥发布通知表示, 2021年4月14日施行的《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3年。

       郑州发布通知,支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承租郑州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金额为36000元。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认定。

       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发布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将按照“保护优先、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片施策、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有力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措施提出要完善标准降低成本;要优化弃产处置方式;鼓励增加公共用地。还从统筹解决规模缺口、退征用地供给、加快用地报批进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

       东莞印发《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规范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从监督检查、制度设计、规划布局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大惩处,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将结合市住房建设规划,继续加大配套型住宅用地(R)的供给,同时继续加大对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本周要闻】

  国家发改委:节能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显示,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若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住建部: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任务

      住建部表示全国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要求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实施分类整治,加快推进危房解危。要抓紧开展非经营性自建房摸底排查,认真落实“快、准、严、实”工作要求,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任务。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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