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
房地产信贷2024-04-26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土地使用与管理2024-04-26
涉及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等12项措施。
房地产信贷2024-04-25
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通知施行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12月31日。
深化开展交地、竣工、交房即交证服务。
其它类别2024-04-24
细则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房地产信贷2024-04-24
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